吃回头草情感案例:单蠢女四进四出吃一颗草

时间:2023-10-28 09:49:02

今天讲一个吃回头草的故事。

吃回头草情感案例:单蠢女四进四出吃一颗草

主人公是我的朋友,细说起来,我们还是远房亲戚,我们家因为某种原因少有亲戚走动,我单叫她阿姐。

小时候我是那种成绩还行的好学生,念书、参赛、打球,忙碌得很。阿姐也是很忙碌的,不过她是念经、参禅、打胎。

阿姐两岁的时候,她爸爸过世了。据说是某天去水库时,在没人看到的地方掉下去的,同时掉下去的,还有一个他爸爸的女同事。孤男寡女划着小船去水库里做什么?怎么会掉下去?这些我们无从得知了,只是听妈妈说,那会儿这事儿挺轰动,整个小镇的人都津津乐道,却也没有乐道出什么线索。

那之后,阿姐的妈妈就非常信佛了,后来还成了在家的居士,信得可厉害了,逼得阿姐跟她一起吃斋念佛。

大约十岁起,她妈就不让她独自出门,尤其是跟男孩子出门,严防死守跟防贼一样。她那时候是很听话的,天天放了学就跟着吃斋念佛,周末还要跟妈妈去庙里帮工,但是她心里多半不情愿,每每让我打电话去找她玩,好让她有理由不去庙里。

上初中后,阿姐腰细腿长的,长得越来越漂亮,穿得却还是那么朴素。

某次她去庙里干活的时候,被一个香客蹭了一下。据香客说是阿姐弯腰捡一根掉落的香,挡住道了,他收不住脚结果撞上了。阿姐妈妈却说那人非礼她女儿。连非礼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阿姐,就窘迫地站在那里,看着她妈妈大吵大闹。

江南的女孩是很温柔的,江南的老阿妈却是很泼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个人的温柔总是有限的,提早用完了,就没有了。

“他真的摸了你屁股吗?”晚上我问她。

她迷茫地摇摇头,说:“不记得了。”

那以后,阿姐就被彻底圈养了,每天上学放学而已,放学就算晚到3分钟,也需要跟家人报备。我妈劝她别憋死孩子,像我这样天天外头疯玩人才活泼。阿姐妈妈嫌弃地看了我一眼说:“女人还是长得一般的好,太漂亮,终归是要闯祸的,待在家里就好了。”

即便如此,阿姐的美貌还是给她带来了困扰。窗口吹着口哨呼啸而过的少年,车篮里不定期出现的小纸条,还有书里总是会莫名其妙掉出来的卡片。而随着阿姐的桃花增长的,是她妈妈的薪水,那时候刚好赶上外贸出口那波大潮,他妈妈忙得四脚朝天,想管她也是有心无力了。

有一天阿姐低血糖在家里晕倒了,足足两天没有人发现,直到她妈妈出差回家。

我们都说这是吃素惹的,多吃荤就好了。但是她妈妈的想法明显不是这样。

在阿姐16岁的时候,她妈妈再嫁了--说是嫁,不如说娶。新郎官年纪比她妈妈略小一点,据说之前有个妻子后来过世了。他是外省来打工的,穷得很,瘦瘦的小身板,一副很好欺负的模样。我们嘻嘻哈哈地讨喜酒,她妈妈急得脸都红了,大声说:“我是家里要一个人撑着,我忙不过来才结婚的,我们又不是年轻夫妻,找个伴罢了。”

这段话,翻译成她想表达的意思,便是:“我们没有性生活,我只是需要一个男人替我分担。”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男人身子有病,干不了那事儿,她妈妈出钱出力也不在乎名声,真的只是为了找个做伴的。

之后阿姐就真的被圈养了。那个男人有一份非常简单清闲的工作,在家里做饭烧菜伺候母女二人。

高一的某个夏天,我去找阿姐要个东西,见她穿着开口阔大的睡裙在家里四仰八叉地坐着,半个身子透过那个无袖的袖洞里隐隐绰绰地扭动着。

“怎么说家里也有男人,怎么穿成这样?”我趁她“爸爸”在厨房切西瓜,不满地嘟囔着。

“他呀……”阿姐弯下腰来咯咯笑个不停,“怕他干什么!”

叔叔端着西瓜上桌,阿姐眼睛都没瞟他一眼,别说父亲了,连亲戚也没这么不给正眼的,倒是像对个仆人。

晚上我跟她睡一起,说起当时影响蛮大的公交车非礼事件,新闻里提醒女性不要着装太暴露。

“被碰一下有什么啊,摸一把又不会怀孕。”我不以为然。

“摸和摸是不一样的。”阿姐说。

“像这样。”她温热的手伸向我的腰部,从我臀部滑落,在肉最厚的地方摩挲。

我一个激灵滚向床的一边,她却咯咯笑个不停。

“真的,男人跟女人摸的感觉还不一样呢!”她得意洋洋地像在炫耀什么了不起的知识。

两个月后,她“爸爸”摔断了腿,在自家楼下,以非常奇怪的方式。夜里8点,明显他是从二楼摔下来的,当时他只穿了一条三角裤。那是一个台风天,阿姐的妈妈航班延误,她干脆改签,做了大巴直接回家。然后,阿姐的“爸爸”就以那个样子从天而降,出现在一楼的草坪上。

至于其他的细节,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阿姐被妈妈带去了医院,回来后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比较精彩的一句是:“你嘴巴放干净点,老娘还是处呢!”这句话不亚于如今的今日微博热门,当夜就传遍整栋楼。

多年后,当我给阿姐出嫁做伴娘,再去她家,人们还是津津乐道当时的画面和那句话的经典。他们的神情饱含莫名的欢喜和不安的兴奋,我猜这句话的亮点,或许并不在阿姐身上。

总之自那以后,阿姐就堂而皇之出去混了。

阿姐妈妈说过几次,甚至办了停薪留职想管住她,都是徒劳。两个人夜夜争吵,成为那栋楼每天晚上的例行节目,如果你有过这样的经历,大概很能理解为什么真人秀节目总是那么火。

在某天的争吵中,阿姐又说出了一句名言:“你连自己男人都管不住,你管我?”

听众们纷纷猜测这个“自己男人”是指他妈的哪一个男人。

之后,阿姐的叔叔被赶出了家门。

我看见阿姐染了头发,纹了纹身,穿着一身铆钉,留着比窗帘还要厚的齐刘海,嘴里叼着烟出现在城市某些小混混固定出现的角落里。我看见她妈追着她满小区跑,用剪刀剪她的头发,粗暴地脱下她的松糕鞋扔进小河里,那鞋子被初秋满是浮萍的死水稳稳托住,都不带摇晃的。

我觉得人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是最应当的。

假设有个A,在上学时好好念书,毕业拿到一个不错的文凭,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然后在公司里好好干活,拿到一份不错的薪水,用这笔钱在该结婚的时候好好打扮自己,然后嫁给一个不错的对象,这么干的效率是最高的。

假设有个B,在上学时偷懒、旷课,结果拿不到好文凭,找不到好工作,工作的时候为了提升自己再去补一个不值钱的学历,忙得要死要活,然而学历既没有高考直接考出来的有分量,工作也没有名校出来的人好找。最后拿不到给力的薪水,也没钱好好打扮,嫁给一个马马虎虎的人,或者过着整日操心柴米油盐的日子。

仔细想来,A其实并没有比B活得更辛苦,付出更多,人家只是在该付出的时候付出,该收获的时候收获罢了。而B,一步走错步步辛苦,活得累还没回报。没错,阿姐就是这样的人。

她在最该读书的时候,恋爱了,男朋友是社会人士,卖布做生意的,比她大十几岁。

之前她只是不回家过夜,后来干脆和男友同居了。

我觉得一个人如果比另一个人成熟很多的话,想要搞定那个人是非常容易的。其实他没有什么水平,只是经验胜出罢了。工作的男人找学生妹,学长找学妹,老总找新员工,都是特别容易的。一方面我看不上这种专门挑软柿子捏的男人,另外一方面,我努力提醒自己遇到这种男人绕道走。

继续说阿姐,她妈妈找了她三天三夜,找亲戚找到鸡飞狗跳,后来报警,贴寻人启事。最后还是她男朋友把她送了回来。她妈抄起手中的一大摞寻人启事的传单劈头盖脸扔向她,口里说着“我打死你”。

阿姐冷冷地说:“你打死我吧,肚子里还有一个呢。”

至今为止,阿姐还在为这句话后悔。

因为她妈听到这句话以后,直接就把她拖到医院里去了。她哭都没来得及哭,那孩子就没有了。她扒着车门不肯上车,求他男朋友救救她救救这个孩子,他男友只轻飘飘说了一句:“这孩子,生下来对你也不好。”

那之后,阿姐病了一场,也不再上学,休息好了就在她妈给她安排的店里上班。

毕竟年轻,不出一年就调养过来了,还是堕胎前那副水灵灵的模样。

而她男友(叫他洋布吧,他是专门卖洋布的)赶上了那年的人民币升值,屯的一批布料亏了大半,生意本都赔光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突然没了钱,也没了铺子,像丧家狗一般,来到了阿姐的店里。

凭心而论,那时候的阿姐,论条件真是不错的,年轻漂亮,而且她妈留给她两套房子一个商铺,现金一堆,阅历也增加了点,怎么说都不可能看上那个男人,更何况那个男人曾经对他们俩的孩子见死不救,现在来求她?简直是自取其辱。

果然,他被阿姐和阿姐的妈妈冷嘲热讽了一番。

但是做生意的人有一点好,就是脸皮厚,膝盖软。人家把他往外赶,他扑通一声立马跪在大街上,哭得泪流满面。阿姐心软了。

女人最怕的,就是耳根子软,脑子笨,手无力,该下手的时候不下手。

大家记住,如果说阿姐之前的遭遇是遇人不淑,那现在开始就是自己脑残了。

她本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让自己避免苦难,偏偏总是选择让自己最为苦难的路线。

这是她第一次的苦难选择,她选择接受了他的回归。

而她妈妈也接受了,这是源于另外一个理由--直男癌所谓的,死过人的二手房不好卖。

洋布同学就这样住进了阿姐家,必须承认他的确对布料生意很在行,拿到岳母一点支持以后,没几个月又风生水起了。一年后他盘回了当初自己的铺子,便正式摆脱了上门女婿的尴尬角色,渐渐当起了一家之主。

洋布开始是生意忙回家很晚,接着是整夜整夜不回家,然后竟是把家当旅馆,想回就回想走就走了,最后竟发展到直接喝倒了被花枝招展的夜总会公主送回家。阿姐又是哭又是闹的,不停地提醒他当初他落魄的时候是谁收留了他,是谁帮他重新振作起来。

可惜洋布不是她的“爸爸”,洋布最烦人家这样挖脚底板,提醒他自己最不想记起来的事情。

两个人先是吵,然后是打架,然后动家伙,打得眼红了甚至连岳母也打。

阿姐被打得受不了,连夜逃到我家。

洋布大半夜的给亲戚们一家一家打电话找人,那年头手机还不是很流行,都是那种“铃铃铃”震天响的家用电话,搞得我邻居都来跟我妈投诉。

我妈那时候是第一次接待半夜被打的阿姐(是的,现在我妈在这方面已经经验丰富了),没经验,心想他总不至于放火烧了楼,人在我们这儿就在我们这儿,直接承认了。

结果洋布拿着一把一尺多长的马刀,半夜两点,满身酒气地砍我家的铁皮门。不谙世事的我打开第一道门,隔着防盗门看到那双血红的眼睛,那张暴戾的脸。这画面印象太深,以至于我从此养成了开门先看猫眼的习惯。最后还是请来了110把人弄到局子里去,我们一家人都特清醒地问阿姐今后打算怎么办。

阿姐哭着说,她怀孕了。

一个月后,阿姐嫁给了洋布。我们一家都去喝了喜酒。

这是她第二次脑残。

医生说,阿姐第一次流产没处理好,这次要是再流产,难说以后还能不能生。而阿姐,出于对流产的恐怖记忆,真心想要这个孩子,她已经不在乎孩子爸爸是谁了。

经历了几次惊天动地的事儿,比如“叔叔”穿着三角裤跳楼,当街被她妈拖走去人流,当街被洋布跪求收留,以及凌晨举着马刀砍防盗门事件后,阿姐的知名度已经达到小区内的top3程度。以她的名声,以我们小城市的八卦扩散速度,基本上这辈子也是不敢有人给她做媒了。大概她也是这么想的,总觉得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吧。

新婚前三个月,我们家忍辱负重的防盗门又被砍了三次,其中两次阿姐并不在我家,只是她老公找不到她以为又在这儿。另外一次,我妈没办法拴着绳子把阿姐吊到一楼,让她自己跑掉,然后放洋布来家里搜了一遍,确保没人后,我们安心睡觉。

第四次阿姐又是半夜被打得不行,敲门求救的时候,我妈一怒之下叫她滚:“我老公还要上早班,我阿囡还要上学考试的,你烦不烦!”

要是在国外,洋布大概会被抓起来吧。至少判个人身距离限制啥的。

不过在老家报警,警察基本把人分开就不管了,这叫“属于家务事”。

于是那一次,阿姐后来被砍断了一条手筋。

阿姐终于申请了离婚,洋布不同意,她起诉离婚,把洋布后来发财赚的房子啊钱啊一分不要都换给了他。洋布不肯,她为求离婚甚至又贴上一套房子。

这是她第三次脑残。

我记得她离婚的那天,我刚刚考上大学。我觉得我的人生还没开始呢,人家活得如此丰富了。

阿姐生下一个男孩儿,萌萌的很可爱,是那种哪怕他妈妈是晒娃狂人也不会招人烦的可爱。阿姐的妈妈没有继续工作了,就留在家里照顾小孩儿。

洋布迅速又结婚了。他的口味比较固定,又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小姑娘。小姑娘家里是县里开厂的,略有小钱。我高中那会儿,乡下很多人开工厂赚到钱的,他们对女孩的教育不是很重视,往往差不多年纪就不让念书了,回家准备嫁人(当然现在不是这样了)。

洋布的老毛病又发作了,发了酒疯又拿刀砍了老丈人家的院子。

他老丈人放出两条狼狗、一名保镖,打断了他的两条肋骨。

洋布在他有钱的时候,从来不是怂人,立马申请离婚,老丈人那边也是迫不及待,迅速让俩人离婚。

我从我妈那儿听到了这话,乐呵呵地转达给阿姐的时候,她竟是一脸愁容。

“他伤得重吗?”她问我。

“两条肋骨啊,你说呢?”我乐不可支,替阿姐感到解气。

然而,阿姐之后做了一件我想不到的事情--她带着孩子去看洋布了。

“他毕竟曾经那么对你啊!你保证你这辈子不会再被他打?”我很气急。

阿姐轻叹一声:“他毕竟是孩子的爸爸啊。而且,说不定,说不定以后就不打人了呢,我会改变他的。”

洋布大概是很喜欢他的儿子。

在我大二的时候,他们又结婚了。这是我阿姐的第四次脑残。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阿姐儿子的认同,他的表述是:“你们干嘛在一起?整天就知道吵,烦死了!”

阿姐这辈子吃回头草吃上瘾,但是每次吃的时候,她都会忘记当初为什么不要这个草,现在草的口味和自己的口味有无发生变化。

她找男人结婚就跟我吃饭一样,饿了吃饿了吃。

补充一下,洋布的第二任妻子,就是放狼狗咬他的那个,后来招了一个很不错的上门女婿,现在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不过阿姐从中也增长了教训,最典型的证明就是,从那次脑残到现在,她都没有离婚过。

算是没有把回头草又变成回头草。

只是她又被砍过一次左手的某根骨头,还好没有骨折,只是骨裂而已,以及她的眼角被打豁过。这些只是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就真的不知道了。

至于洋布现在在外面有多少个女人,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

阿姐说她现在绝不跟洋布上床,她怕染病,她嫌脏。

现在的阿姐,在洋布某个无关轻重的小铺子里看店,一头厚密的短发,臃肿的身材,泛黄又透着蝴蝶斑的脸。每次见到她,她都会一脸同情地看着我,说:“你怎么还不结婚啊,早点生孩子早点好恢复。别以后嫁不出去啊!”

每次她这么说,我都会想起高一时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窈窕而又丰盈的阿姐,长长的秀发铺满我的眼帘,她穿着短裙去收衣服,踮起脚尖露出一截莹白如玉的大腿,楼下路过的小伙子们纷纷冲她笑,口哨声此起彼伏。

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想来,那竟是阿姐人生中美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