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怀疑-英国人(1756—1789)

时间:2023-10-25 06:09:02关键词:英国人

英国人大多还维持自己对各种不同形式的基督教教义的信仰,仅次于《圣经》的最畅销书就是教会年鉴的入门书《纳尔逊的节日与斋戒日》(Nelson’s Festivals and Fasts)。约翰逊所著,在他去世后出版的《祈祷与沉思》(Prayers and Meditations),4年内也卖了4版。在上层社会中,宗教被敬奉为维系社会功能、道德的辅助及政府的左右手,不过已失却了私人的信任和对政策的决定权。主教由国王任命,教区牧师则成为乡绅的被委任人与附属。由于对宗教自然神教的攻击早已消失,伯克才能够于1790年问道:“在过去40年内诞生的人,还有那一大群自称为‘自由思想者’的人,有哪一个读过柯林斯、托兰、廷德尔、查伯,还有摩根等人的作品?”不过,要是没有人起来应声,那可能是因为这些反叛者已赢了这场战争,有识之士则认为这个老问题早成定案,因而不屑一顾。博斯韦尔于1765年(忽略了平民)说他活着的那个时代是“人类喜欢怀疑,似乎以尽可能缩小自己的信仰圈子为荣的时代”。我们前面已谈过塞尔温在牛津、威尔考斯在迈德门哈姆嘲笑宗教的情形。据霍斯特·斯坦豪普小姐的说法,小皮特“一生未进过教堂”。人并不一定要信神才可以布道,博斯韦尔于1763年曾这样写道:“在各教派中有不少不忠之士,这些人认为宗教只不过是与政治机构一样的东西,他们可以像担任公务员一样地支领薪俸,这才使他们肯努力进行他们的欺瞒工作。”吉本说:“对各种宗教的正统和信仰的条款,现代的教会莫不以叹息或微笑的方式来加以认可。”

私人俱乐部让人可以松弛一下符合公共要求的标准。许多贵族阶级的人加入“互助会”的组织。这些团体谴责无神论的愚昧,要求会员信仰上帝,却再三告诫会员对其他宗教教条的差异采取容忍的态度。在伯明翰“月光会”里,有些制造商,如马修·博尔顿、詹姆士·瓦特、韦奇伍德等人听到约瑟夫·普里斯特利和达尔文等人的异端邪说时也面不改色。不过,对自然神论的风靡情形已经过去,几乎每个自由思想者都接受了一项协定。根据这项协定,要是教会容许某些犯罪的自由,他们也不去干涉信仰的传布。英国的上层社会,以他们那种秩序感和中庸感避开了法国启蒙运动大胆的激进主义,他们体认政府和宗教亲密的一致性,不敢轻率地以大量的警卫人员来取代这种超自然的道德约束力。

英国国教的诸位主教如今已成为国家的公仆,因此他们与天主教的红衣主教一样,认为自己才配得上享受俗世的荣华。考伯以很刻薄的字句来讥讽那些像政客一般抢夺更多或额外的圣俸的教士,不过,也有好多其他教士谨守自己岗位,有些更是博学,成为护卫自己信仰的能手。佩利的那本《道德与政治哲学的原理》(Principles of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1785年)中就表现出对教义方面解说的自由与容忍的宽宏大量,而他那本《基督教教义的证据》(Evidences of Christianity,1794年)更是很有劝服力地把设计好的辩词表达出来。只要自由思想者能传布宗教的要义,又能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作为道德方面的表率,他都欢迎有这种倾向的人前来服圣职。

不信奉国教者——包括浸信会、长老会和独立教派(清教徒)等——只要遵守三一教会的教义,都能享受宗教上的容忍。不过,这些教派的教友不得担任政治或军事上的官职,也不得进牛津或剑桥就读,除非他们肯接受英国国教及其《39条款》。卫理公会教派依旧在下层阶级中传布。1784年,该教派脱离和国教间薄弱的关系,同时使国教的少数教士发起“新教运动”。这些人景仰卫斯理,同时赞成他认为《福音书》应该依《新约》所流传下来的样子去传道,不可对唯理主义者或批评经文中的字义者让步的看法。英国人对“火药阴谋”(Gunpowder Plot)、“大叛乱”(the Great Rebellion)及詹姆士二世在位期间之事的记忆仍然存在,法令书上记载着原来反对罗马公教的法条。除非以诈术再加上缴付双倍财产税,否则天主教徒依法不得买入或继承田产。同时,他们还被排斥于陆、海军及合法的职业的门外,也不得投票选举国会议员或充任政府中的职位。即使如此,天主教徒的人数仍然逐日增加。1781年,他们中有7名贵族、22名准男爵和150名“绅士”。望弥撒都在私人住宅中举行,在乔治三世在位的60年间有记录可查的,因犯了这个规定而被捕的只有两三起。

信仰与怀疑-英国人(1756—1789)

1778年,乔治·萨维尔爵士向国会提出了一项“天主教徒赈济”方案,使天主教徒买卖、继承土地合法化,允许天主教徒不须放弃自己的宗教就可从军。这项法案获得通过,而在上议院中遭遇的英国国教主教们的反对也不激烈。虽然这个法案只适用于英国本土,但1779年诺斯爵士又提议把适用地区扩展到苏格兰。这项建议的消息传至“低地”时,爱丁堡和格拉斯哥两地爆发了动乱(1779年1月),有几家天主教徒居住的民房被夷为平地,天主教徒所开的商店被劫掠后又被捣毁,新教徒的住宅——如历史学家罗伯逊——因对天主教徒表示同情也遭到同样的攻击,使动乱在爱丁堡总督正式宣布《天主教徒赈济法案》(The Act for Catholic Relief)不适用于苏格兰时方才平息。

一名苏格兰籍的国会议员——乔治·格尔顿爵士——提出英国“无教皇”案。1780年5月29日,他主持某次“新教徒联会”,会中计划举行一次弥撒游行,以便提出废止1778年《天主教徒赈济法案》的请愿。6月2日那天,6万人佩戴蓝色帽章,包围了国会大厦。有好多议员在走进大厦途中都挨了揍;曼斯菲尔德、瑟洛、斯达尔蒙特等爵士的马车也被捣毁;有些高贵的大爷坐下来时不是假发不见了,就是衣服散乱,还颤抖不已。格尔顿和8名随从一起走进下议院,提出请愿书,谣传上面有12万人签署,请求废止,同时要挟:唯一的途径是立即采取行动,否则暴民立即攻入。议员们不听,还派遣军队来搜查群众,把门全锁上。格尔顿的一名亲戚声称:只要门外有一个人硬要闯进议会,他就即刻杀死格尔顿。然后议会投票决定休会至6月6日。军队抵达后清了一条道,让诸议员回家。两座分别属于撒丁岛和巴伐利亚牧师的教堂被捣毁,教堂内的家具则拿去街上烧毁。群众作鸟兽散,不过,6月5日有5名暴徒劫掠其他外国教堂,还烧毁了几家民房。

6月6日那天群众又告聚拢,冲进新门(Newgate)牢狱,释放囚犯,占领一座军械库,然后全副武装地在首都各处游行。贵族纷纷闭户以求安全。霍勒斯·沃波尔对自己在柏克莱广场的“戍卫”中护卫了一位女伯爵之事,大加宣扬。6月7日,更多的民房被劫掠、被焚毁。群众闯入酒坊,而口渴的也喝个痛快。有许多参加暴动的人醉倒在燃烧中的房屋里而被火葬。唯一可以合法指挥首府卫戍部队的伦敦诸行政长官也拒绝下令卫兵对民众开枪。乔治三世召集民兵,命令他们在群众使用武器或以暴力恐吓时向他们射击。威尔考斯郡长虽得到国王的谅解,却失去了民望,因为他骑上一匹马,和民兵一起企图逐散集拢的群众。民兵在受到暴民攻击后开枪还击,杀死了22人,群众四散。

6月9日,暴动再度展开。房屋——不论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的——都被抢劫后烧毁,消防队员想去扑救,也受到阻挠。军队为了平息这场暴乱,一共死亡285人,受伤173人。有135名暴徒被捕,其中有21名被处绞刑。格尔顿在逃往苏格兰途中被捕,他证实自己并未参加此次暴乱,因而获释。伯克得到众议院的同意,重申加强实施英国境内《天主教徒赈济法案》。1791年,另一部法案虽然延伸了法律上对天主教徒崇拜和教育的容忍,但天主教堂仍不得有尖塔,也不得装设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