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倾思维类型:一种廉价的思维方法

时间:2023-11-26 04:39:03

思维作为外倾态度的基本心理功能,主要倾向于客观事件和客体。思维有两个主要来源:一个是客观事实,其传送途径是感官知觉;另一个是主观意识最后所归结的无意识的根源。外倾思维主要受客观事实的影响,因此,判断一种思维是否是外倾,也需落实在客观事实上,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判断标准也要建立在客观条件的基础上。这种条件可以是纯粹的客观事实,也可以是纯粹的客观理念。而在现有判断标准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个进步标准,即思维总是存在一种有限外倾的趋势。

客观倾向在个体中占据了优势地位之后,思维就拥有了外倾性。虽然如此,在此过程中,思维的本质也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在客观事物的影响下,改变了自己的外貌。客观思维总是会呈现出“它本身就是外部事实”的假象,以至人们认为它的存在完全取决于外部事实的定向。这就使得外倾思维背负上了没有远见、缺乏自由的评价。但是每个观察者都有主观意识,他们心怀不同的观点,所看到的也不过是此种思维的外观而已,但是拥有外倾思维的人所能看到的却是思维的本质。

外倾思维类型:一种廉价的思维方法

虽然每个人都是内倾和外倾性格的混合体,但是内倾和外倾的因素总有强弱之分,这才有了内倾型和外倾型的分类。外倾型思维也是一样,作为个体心理的基本功能,外倾型思维与其他功能在个体中共存,但是这些功能不可能处于同一水平之上,总有一种功能的作用力量处于领先地位。当外倾型思维高于其他思维而存在时,个体就会展现出外倾型的思维特征。

外倾思维类型的人会把自己的整个生命活动与一些理智的结论联系在一起,并且定向于客观事件。客观现实和理智会被赋予一种决定性的意见,然后形成一个双向的程式。这个程式便是这类人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准,符合这个程式就是对的,背离就是错的,与之保持中立的便是偶然。这便形成了一种世界性规律,上升到了道德与情理的层面,因此这种规律需要个体与集体共同遵守。

由于拥有了一种形同规律的程式,这类人往往会以改革家、净化家以及监督者的角色出现在人们面前。但是随着程式程度的加深,他们会慢慢变得圆滑、刻薄、骄傲、自负、说教,甚至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想法。从外倾型的态度上看,这种人格的影响和活动越受欢迎,它与中心的距离就会越远。在外倾思维类型的人的影响范围的边缘,我们能够看到他们最好的外在表现,但若是深入他们的内在领域,我们便会看到他们专横、令人厌恶的一面。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那个被奉为准则的程式,外倾思维类型的人在最初对这个程式形成了近乎痴迷的态度,然而受到最大伤害的却是主体本身,这是外倾思维类型者心理的另一面。

外倾思维类型具备创造的特征,我们赋予它“建设型”的评价,这取决于它不仅能产生新的事实,还能创造出异质经验材料的一般概念。它在分析重组的过程中,往往能显现出一种综合性的判断,所以外倾思维类型同样具有论断性的特征。

外倾型思维拥有独特的品质,它并不极端,因此不会绝对地破坏或贬低什么,它会把已经被毁坏的价值作为一种新的价值来看待。这取决于一个事实,即思维类型能量的运转主要以思维为媒介。人的思维具有生命的稳定性特征,所以理念总是充满前进性和创造性。但是思维的发展由于稳定性而就此止步了,它与意识中未获得优先地位的思维联系在了一起,变得不再重要,它的到来需要依附于某种功能的出现,这形成了埃庇米修斯后觉者的特性。思维的喜好是冥思苦想一些过去或已经消逝了的东西,并且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逐步消化,它开始为自己划定一个范围,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于抽象的描述。

外倾思维类型的结论往往侧重于经验的客观重要性,它把自己限制在了个体经验的影响范围之内,并且只在这个范围中去肯定一些事物。很多人都会把一些理智而有效的评论附加到经验或印象当中,其实这种评论也是存在于经验范围之内的。

思维存在于意识中,与很多功能并存,其他功能超越思维并取得优先权之后,一旦达到一定的显著程度,便会表现出特定的否定性。但是思维向来受支配性功能的支配,在表面上,它仍然会呈现出一种肯定的假象,这时候它所表现出来的观点明显与思维的逻辑法则不相符合,对我们当下的讨论也完全没有价值。我们想要关注的是不屈从于其他任何功能且忠实于自己的思维组成方式,但是这类思维会受到意识态度的压制,它很难主动显现出来。

思维同样存在否定性,这种特性与唯物主义的否定性思维是一致的。这种否定性思维会扼杀一切独创性,丧失所有创造能力,所以我们称它为“廉价的思维方法”,它同样会受到其他功能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