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的宪法-斯巴达通史

时间:2023-12-08 08:19:01

公元前8世纪以前的斯巴达历史,我们一无所知。根据传说,通过一位伟大的立法者来库古(Lycurgus)制定的一部非同寻常的宪法,斯巴达的和平、繁荣与快速发展得到了保证。这部宪法设定的国家机构为:两位共同执政的国王、一个元老院(Senate)、一个公民大会(General Assembly)和一个由五人组成的被称为“五长官团”(Ephors)的执行委员会。双王统治运行得非常出色,一位国王是另一位的制约者,500多年来,没有任何一个斯巴达国王有颠覆宪法的成功尝试。

斯巴达的宪法-斯巴达通史

元老院由28位元老和两位国王组成。元老的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公民大会由30岁以上全体斯巴达公民组成。公民大会有制定法律及决定和战的权力。与雅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巴达的所有事务都不是通过全体辩论决定的,只有裁判官和被特别邀请的人才能对集会的成员发表演讲。斯巴达人是战士,不是空谈者,他们讨厌夸夸其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