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国纽约州北部的消防员接到报案去调查一起火灾。一名叫乔治·莫特的人在上床睡觉的时候还好好的,等消防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一个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后被烧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头。可是,房子并没有起火。
这让消防员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不是唯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烧死的事件。几个世纪以来的观点一直认为,吞噬这些人的火焰来自他们自己身体里面,并且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人体自燃”。
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而另外一些受害人则可能化为灰烬。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有时发生自燃时,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都没有被烧毁。更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大部分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疗报告中。至20世纪,全球共发生了200多起人体自燃事件。
那么人体自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科学家的一种解释就是:蜡烛原理。他们认为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会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科学家用一只死去不久的猪来进行试验(因为猪的脂肪比例与人类相似),以毛毯包裹,然后以少量灯油把毛毯烧着,结果他们相当成功地模仿到了自我燃烧中的特征。在接近6小时的燃烧过程中,温度维持在700℃~800℃,火舌约1米高,这正好解释为何残骸附近的家具并没有焚毁,却溶化旁边的塑胶用品。另外,浓烟亦将四周的墙壁熏黑,在多宗记录中的黄色液体估计是未燃着而溶化了的脂肪(因缺乏助燃物),科学家相信自燃个案中的死者通常四肢会完好无缺是因为四肢脂肪较少,所以没有烧成灰烬。
“蜡烛原理”还回答了为什么人体自燃受害者往往是年迈、肥胖的独居者。因为他们大多骨质疏松,而且脂肪多。至于如何点燃人体这支蜡烛的呢?可能是明火(如香烟),也可能是摩擦生电或感应电产生的电火花。
还有的科学家认为人体内可能存在一种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它可以引起燃烧。至今为止,还没有人亲眼看到一个人或一个动物自行燃烧并化为灰烬的全过程。有关这类彻底焚烧的人体自燃案是很难得到详细资料的,因为这些案件中的死难者通常都是独居老人,在焚烧成灰烬后才被发现。这确实使得完全揭开人体自燃之谜变得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