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体-基因遗传理论:摩尔根

时间:2023-12-14 04:39:03

孟德尔学说的一个核心概念是“遗传因子”。由于有遗传因子的遗传作用,生物在进化过程中就不是连续地变异,而是不连续地变异,这与达尔文的连续变异的进化思想是不同的。也正因如此,孟德尔虽然被发现了,一开始并没有得到普遍的理解。特别是在英国,达尔文的影响比较大,对孟德尔的抵触更多。幸亏贝特森反复用杂交实验证实孟德尔的理论,人们才逐步接受了遗传的事实。

染色体-基因遗传理论:摩尔根

如果孟德尔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他所谓的“遗传因子”究竟在细胞中的什么地方呢?当时关于细胞的生物化学研究已经有一定的深度。1879年,德国解剖学家弗莱明运用染色的方法观察细胞,发现细胞中的有些部分能吸收某些染料,有些则不吸收。在细胞核中,有一些物质大量吸收他当时所用的碱性苯胺染料,他便称这些物质为染色质。1882年,弗莱明在观察细胞分裂的过程中,发现染色质扮演一个十分特殊的角色。分裂一开始,染色质缩成短短的线状体(后来被称为染色体)。在分裂的过程中,染色体数目增加一倍。分裂完毕后,两个子细胞各分得与母细胞相同数目的染色质。由于当时他不知道孟德尔的工作,所以也未深究染色体在遗传学上的意义。

孟德尔被发现之后,人们马上想到染色体可能就是遗传因子。1904年,美国生物学家萨顿证明了染色体总是成对存在的,而每个性细胞只具有每一对染色体中的一个,这就指明了染色体与孟德尔遗传因子的平行性。但是,染色体数目很少,如豌豆只有7对,人也只有23对,但遗传特征却是多样的,因此,萨顿猜想,每条染色体上带有多个遗传因子。1906年,贝特森发现,豌豆的某些特征确实总是与另一些特征一起遗传,这就说明萨顿的猜想是有道理的。1909年,丹麦植物学家约翰逊提议用原意为“发生”的希腊语“基因”一词代替孟德尔的“遗传因子”,这个建议被采纳。

染色体显然不是“基因”,但可以肯定基因就存在于染色体内。它们是如何排列的呢?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留给了美国生物学家摩尔根。摩尔根青年时代是一位博物学家,后来才转向实验生物学。起初他对孟德尔理论和染色体学说不太相信,认为缺少实验证据。1908年,他读到德弗里斯的《突变论》一书,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此后,他亲自动手做有关遗传问题的实验,结果使他越来越相信染色体确实是遗传物质的载体,特别是决定性别的唯一因素。

1909年,摩尔根开始用果蝇做遗传学实验。后来证明,用果蝇做实验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它们的生命周期只有10到14天,又易于饲养,而且染色体不多,只有4对,很适合做实验分析。1910年,他在一群红眼果蝇中发现了一只白眼雄果蝇。当他用这只白眼果蝇同这些红眼果蝇交配时,发现第二代白眼果蝇全都是雄性的。这就说明,决定白眼的基因与决定性别的基因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实验已经证明性别是由染色体决定的,因此,白眼基因也一定在染色体上。这是染色体作为基因载体所获得的第一个实验证据。

更进一步的实验表明,一条染色体上可以有许多个基因。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终于建立了基因遗传学说。他们认为染色体是基因的物质载体,基因在染色体上做直线排列;不同染色体上的基因可以自由组合,同一染色体上的基因遵守连锁遗传定律,不能自由组合。连锁遗传定律的建立是对孟德尔遗传学的新贡献。

摩尔根还发明了测定基因相对位置的方法,给出了第一个果蝇染色体的连锁图,即确定了每一特定性状的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从而确立了基因作为遗传基本单位的概念。1915年,摩尔根和他的合作者们出版了《孟德尔遗传学原理》。1919年和1926年又相继出版了《遗传的物质基础》和《基因论》,建立了完整的基因遗传理论体系,将孟德尔的性状遗传学推进到细胞遗传学的新阶段。摩尔根因此而获193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基因遗传理论虽然确立了,但基因究竟是不是一种物质实体尚不清楚。摩尔根本人倾向于基因“代表一个有机的化学实体”的看法。他在《基因论》中说:“像化学和物理学家假设看不见的原子和电子一样,遗传学家也假设了看不见的要素——基因。三者主要的共同点,在于物理化学家和遗传学家都根据数据得出各人的结论。只有当这些理论能帮助我们做出特种数字的和定量的预测时,它们才有存在的价值。”显然,他相信基因与原子和电子一样,虽然看不见但都是一种物质实体。确定基因的物质性,需要等到生物化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