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格式及三个构成部份

时间:2023-10-16 13:19:01

意见格式及三个构成部份

意见的格式主要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

意见格式及三个构成部份

(1)标题

意见的标题有两种常见的写法:

①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例如《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通常作为独立文件下发的意见会采用这种形式的标题

②事由+文种组成,例如《关于实施城镇居民生活困难家庭救济方案的意见》。通常而言,呈转性意见上行时会采用这种形式的标题常见于县团级以下的机关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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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

正文是意见的写作主体,包括发文缘由、见解办法和执行要求,这三个部分对应正文的开头、主体和结尾,通常会采用分条的方式安排结构。

①发文缘由。这是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意见的行文目的背景、依据或者缘由等,便于收文者理解或贯彻执行意见内容,篇幅视具体情况而定,可长可短,在最后要以“现就……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下文。

②见解办法。见解办法是意见的核心部分,主要是对有关冋题或工作提出相关的见解、建议或处理办法。为方便阅读和执行,这部分的内容在写作时要层次清晰、便于把握。对于内容较简要的,主体部分直接写见解就可以;对于内容繁多的,或涉及重要问题或全局性工作的,既要提出总体的、原则的要求,也要指出具体可行的实际操作办法

③执行要求。一般的意见以提出号召、希望或要求为结尾,比如以上意见,望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有些局部性意见可以不专设结尾,在正文结束时,可以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行”作为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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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款

落款包括成文时间及签署成文时间可以加括号标注在标题卜方,也可以标注在文末的右下方;签署通常在正文右下方标注发文机关也可以在标题下方标注或直接体现在标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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