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道德的统治

时间:2023-10-21 00:19:03关键词:人民和国家

在20世纪,儒家和祭祖的习俗虽然遭到许多的非难和无数的攻击,但仍然屹立长存,这是因为它们被认为对于维系中国生活的那个强烈而受赞扬的道德传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它们是宗教的约束力,所以家庭是这个伦理遗产最主要的工具。从父母到儿女,这个道德的法规是代代传下来的,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无形的政府。这个道德的法规是如此稳固有力,以至于每当国家不稳的时候,它都能维持其社会的秩序和纪律。伏尔泰说:“中国人最了解的、教养最到家的、达至最完美地步的,是道德。”孔子曾说:“本固邦宁。”

中国人认为,道德法规的宗旨是要把混乱的男女关系变成有秩序的制度,以养育子女。家庭是以子女为重心。从中国的立场来看,子女不论多少也不能算多。因为一个常常遭到侵略的国家,需要人来防卫,而且中国土壤肥沃,可以容纳大量人口。甚至即使在一个大家庭或人口过多的村社,需要作生存的竞争时,弱者自然要遭淘汰,强者自可生存而再繁殖,以赡养那引以为荣的年迈双亲,以宗教的仪式伺候他们的祖先。祭祖可以产生一种无穷的、再造的链锁,这种链锁的力量愈来愈大;做父亲的必须要生儿子,不但是为了在他死后有人能祭他,也是为了祭祖的香火能够不绝。孟子曾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做父母的所祈求的是生儿子,假如做母亲的不能生个儿子,那是她一生的耻辱。因为不管在农田里或战场上,男孩子总比女孩子强;同时还有一条古老的规则,规定只有男孩子才能去祭祖。女孩子是一种负担,因为经过千辛万苦把她养大之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到夫家,在夫家过着一辈子劳苦的生活。假如生了太多的女孩子,而家境又不佳,做父母的可以不必受法律的制裁,而把那初生的女婴掷于田野间,让夜晚的风霜冻死,或让野猪吃掉。孩子必须要在最细心的照顾下,才能度过那多灾多病的幼年时代;父母以身教来教育子女,而不用体罚的方式;有时,与亲戚家的孩子彼此交换到对方那里住一阵子,以避免父母会过于溺爱而宠坏了孩子。孩子一直是跟他母亲睡于一房,直到7岁后才让他与成年男人睡在一起。假如家境不差的话,便把小孩子送到学校去,但严格禁止与女孩子在一起;到了10岁,在交友上和寻乐上,都受到父母限制,但往往会造成同性恋和寻男娼,使得父母的苦心完全落了空。

贞操是受到赞扬的,做女儿的必须严格遵守,在父母的再三告诫下她们是非常戒慎的。万一不幸意外地失身,她们会羞赧得自尽。但是对于未婚男人就没有这种要求,相反,寻花问柳被认为是正当的事。食色性也,沉溺于娼馆要比任意的放纵来得体面。 为了要迎合男人的这些需要,中国很早就有娼馆这类的场所。早在齐国时候,宰相管仲即设置娼馆,让外国来的商贾投下一笔钱,玩乐一番再走。马可·波罗描述忽必烈时代的国都里的娼妓,数目之多,容貌之美,令人难以想象。她们都是官娼,受到管制,娼馆内分间隔开,最漂亮的用来招待外国的使节。以后,另有一种叫“歌伎”,她们不同于一般的娼妓,她们陪陪年轻人聊天,或陪有品味的已婚的男人作乐。她们通常都通晓文学和哲学,也精于音乐和舞蹈。

中国历史-道德的统治

男人在婚前可以随便去嫖妓,但庄重一点的少女则严禁与男人接触。因此,就造成男女之间爱情的机会绝少。在唐朝曾有这种罗曼蒂克的文学,不过早在公元前600年就传说有这么一则罗曼蒂克的故事:尾生答应要在桥下等一个女孩子,虽然不见女孩子来,但他还是在那里空等待,终于被涨上来的水淹死了。毫无疑问,尾生一定很清楚他可能会遭到不测,但显然,这些诗人认为尾生可能不知道会遭到这个意外。一般来说,当爱情是一种关切和爱慕时,这种爱情存在于男人之间的概率要比存在于男女之间的多得多;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看法与希腊人一样。

结婚与爱情没有什么关系。结婚的目的是让一对健康的男女在一起生儿育女,组织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中国人认为结婚是没什么爱情可言的。因此,当父母为子女选择对象的时候,男女都保持不接触。中国人认为男人不结婚是不道德的,独身被认为是对祖先、民族和国家的一种反抗和罪恶,即使是负有神职的人也不例外。在古代,还特别有一种官员,专门查访有没有男人到30岁,女人到20岁还不结婚的。不管有没有媒人说亲,做父母的在其子女19岁后,即开始准备婚嫁的事。有些还是小孩子甚至还在娘胎里,就订下了婚约。在择亲的时候,不管对象是同族或异族,都有一些限制的;被选的一方必须是选的这一方的双亲相当熟悉的才行,而且必须要远亲不同宗的。男方通常要送女方一笔可观的聘金,相应的,女方也要有一批可观的嫁妆陪嫁;贵重的礼物通常是在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互相交换。女孩子要到结婚的当天才能露面。而她的未婚夫也一直不准去看她。除非是另有借口,通常他第一次看到她是在结婚的当天当她卸去了面纱的时候。中国的婚礼繁缛,具有象征性,最主要的一件事是新郎要多喝酒,可以壮壮胆,不会害臊;至于新娘,则早已学会怎么害羞怎么顺从。结婚后她与她丈夫住在夫家,或其附近。自此,她要辛苦地伺候她的丈夫和婆婆一辈子,直至她的婆婆年老死了,她才能摆脱这个苦海。此时她的儿子也差不多到了成家的年龄,这时她可以如法炮制,享受儿媳的伺候了。

穷人家都是一夫一妻制。因为中国人喜欢多子多孙,所以,只要家境富裕,是可以娶妾的。一夫多妻制被认为是优生学,事实是如此,因为有能力再养一个太太,足见他在当地是能力较强的人。尤其假如正室不育,那么她会鼓励她的丈夫再娶个姨太太,而且她会把姨太太所生的孩子当作自己生的来抚养。另一种情形是太太为了使丈夫安于家,干脆就怂恿丈夫把他在外面中意的妓女娶回做第二房。在中国的传统里,明成祖的妻子备受赞扬。据传,她说:“我一直要人到附近的地方去物色美女,好把她们送给皇上做王妃。”家家户户都以自己的女儿能被挑上做宫女为无上光荣。为了要保护宫女和做一些宫内的杂务,明成祖的宫内拥有3000名太监。大部分的太监在8岁以前就由他们的父母亲把生殖器阉掉,他们完全是为了以太监为终身职业才这样做。

在这男人的天堂里,姨太太实际上只有奴婢的地位;至于正室,也只不过是这个家庭的象征性的主子。她的威望几乎完全是以她孩子的数目和性别而定。假如她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她会把她的丈夫视为主人,假如她每天能平平静静地操持家务,她的生活就可以快快乐乐的;人类是很有适应能力的,在这些由父母包办的婚姻中,其生活似乎要比西方的自由恋爱式结婚相安无事得多。离婚倒是很容易,不育、饶舌等都是离婚的理由,但妻子绝不能要求与丈夫离婚。不过,她可以自动离开丈夫,回到娘家——当然这种事并不多。离婚的事是绝少的,因为女人一遭到离婚,其噩运则不堪想象。再者,中国人坚信顺其自然、听其天命的哲学,他们认为每天受苦乃是命运。

在孔子以前,中国的社会很可能是一个母系社会。我们知道在最早的时期,他们“只知他们的母亲,不知他们的父亲”。“姓”这个字就是以“女”为偏旁。“妻”即“齐”,平等的意思,女人嫁了之后仍保留原来的名字。到3世纪,中国的女人掌有很高的权利,甚至还主持国事。慈禧太后只不过是继吕后之后的另一位中国女皇,吕后严酷地统治中国(公元前195—前180年)。这位“残酷而任性”的女皇,随其癖好任意毒杀功臣;任意废立皇帝,把先夫汉高祖的宠妃的耳眼割挖后弃于厕中。到了清朝,虽然中国的女人识字率还不到万分之一,但早在古代,中国上流家庭中的女孩子是要接受教育的,她们大部分都会作诗。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班固(约1世纪)的那位颇具才气的妹妹班昭,即继承兄志把那部《汉书》完成,备受当时皇帝的赞赏。

在中国,也许是封建制度的建立削减了女人的政治与经济的地位,形成一个极端的父系社会。通常,父母都与最年长的儿子住在一起,虽然通常每一位成员都有自己的家和土地,但是长子的权力凌驾于一切之上。到了孔子的时代,父亲的权力几乎是绝对的: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把他的妻或子卖去做奴仆;甚至只要不受大众舆论的攻击,他可以把他的儿女置于死地。通常情况下,他吃饭时都是一人独享,妻子不能与他同桌。当他死后,妻子绝少再改嫁;从前还盛行寡妇殉夫的事,她之被要求这样做是为了丈夫的面子。中国到了19世纪末叶还有这种寡妇殉夫的事。他对他的妻子,就如对待外人一样,彬彬有礼,但他与妻子之间必须保持一段相当的距离,这种距离几乎是阶级之分。女人都住在特别分开的房子里,极少与男人混杂在一起;社交生活没有女人的份,除非是那些没名誉的女人。男人不把自己的太太当作妻子,而是视她为儿女的母亲;他敬重他的妻子,不是因为她美丽或教育高,而是因为她会生孩子、勤劳和顺从。班昭在《女诫》七章中,谦逊地道出女人应有的态度: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

傅玄有诗:

苦相身为女,

卑陋难再陈。

男儿当门户,

堕地自生神。

雄心志四海,

万里望风尘。

女育无欣爱,

不为家所珍。

长大逃深室,

藏头羞见人。

垂泪适他乡,

忽如雨绝云。

低头和颜色,

素齿结朱唇。

跪拜无复数,

婢妾如严宾。

……

上面所列的,也许不能代表整个中国家庭社会的情形。中国的家庭有明显的阶级存在,夫妻之间,儿女之间,常有争吵的事,但是也有许多家庭非常和谐,充满了爱情、互助和合作。虽然妻子在经济上是从属的地位,但是在发言上她享有特权,她的丈夫可能会被她骂得魂不附体或飞跑而逃。在父系的家庭社会中,是不可能有民主的,因为国家把维持社会的责任委之于家庭,家庭变成了一个托儿所、学校、工厂和政府。

由这种家庭熏陶出来的个性,受到许多外国人极度的赞扬。一般的中国人都孝顺敬爱父母,尊重爱护老人。 他耐心地接受《礼记》的教言,毫不费力地遵从它那繁杂的礼仪,以那毫无情感的礼节来约束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养成一种从容而优美的风度、泰然而高雅的举止,与西方人那种豪放粗犷的个性迥然而异。因此,一位挑粪过街的苦力所表现的那种修养和庄敬,要比卖给他鸦片的外国商人雅得多。

中国人很懂得妥协的艺术,他会体贴对方,即使对方是最坏的人,他也会顾到对方的面子。他偶尔出口秽语,常常喋喋不休;身体经常不干净,偶尔头脑也不清,喜欢赌博 和暴食,贪小利和说谎;他崇拜财神如偶像,像讽刺画中的美国人那样视金如命;他有时也显得残酷野蛮,做出集体抢劫和屠杀的事来。但绝大部分的时候,他是安详仁慈,随时帮助邻居,蔑视罪犯和土匪,生活节俭,工作勤劳,待人真诚,交易诚实无欺。灾祸临头的时候,他泰然处之,忍受承担,不管好运和厄运来临,他都持以明智而谦冲的态度;他用宿命论的自制,来忍受损失和痛苦,他看不起那些沉不住气而号啕恸哭的人;他对于那失去的亲友,极为伤感,他以哲学的镇定来面对自己的死亡。他对美的敏感,恰与他对痛苦的麻木成显明的对照;他用鲜艳的装饰来美化他的城市,用最成熟的艺术来装饰他的生活。

假如我们想真正地了解中国的文化,我们必须暂时把它那由于内部的衰败和西洋的船坚炮利而招来的混乱无依的局面抛开不谈;我们必须看一看在周公、唐玄宗、宋徽宗或清康熙等辉煌灿烂的时代。因为,在这些太平盛世、极力追求美的时代里,中国的文化无疑是最高的文化,这种高度的文明实非亚洲国家或任何一洲的国家所能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