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阿姆斯特丹条约》-欧盟概览

时间:2023-12-05 21:39:03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阿姆斯特丹条约》

随着单一市场的成功,德洛尔决心推行单一货币计划。对此,不仅撒切尔反对,为德国马克是共同体最坚挺的货币而自豪的大多数德国人,也显然不甚热情。单一货币是法国的主要目标,这不仅有其政治理由,也有其经济原因。而作为一贯的联邦主义者,科尔相信这是走向联邦欧洲的关键一步,但他在推动筹划单一货币计划的同时,却遇到了在德国取得必要支持的困难。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阿姆斯特丹条约》-欧盟概览

1989年,形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苏联集团的解体使共同体向东扩张成为可能,德国也有望实现统一。但科尔需要密特朗的支持,不仅因为在形式上作为德国的占领国,法国有权否决德国的统一,还因为遵循勃兰特的政策,德国有必要保证新的东方关系不致损害欧洲共同体和法德关系。密特朗将单一货币视为将德国不可动摇地拴在共同体体系内的途径,从而将之作为同意德国统一的条件;而这也为科尔取得国内民众对单一货币计划的必要支持提供了保证。

结果,《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得以缔结。该条约不仅对欧元和欧洲中央银行作了规定,也对共同体一系列其他权限及体制改革作了规定。共同体在教育、青年、文化与公共卫生等领域获得了一些权力;共同体机构也在一些方面得到了强化,包括理事会中更多的特定多数表决。欧洲议会的作用也因“共同决策程序”——在一些领域的立法上,必须同时取得欧洲议会与理事会的同意——的引入而得到加强;它还获得了对各届新委员会的任命批准权。《马约》还建立了两个与共同体平行的新“支柱”:一个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另一个涉及自由流动与内部安全,被称为“司法与民政事务合作”,后在《阿姆斯特丹条约》中改称为“刑事事务上的警察与司法合作”。这两个支柱的运作涉及到共同体机构,但其基础是政府间合作。这整个庞大而笨重的结构被称为“欧洲联盟”,包括作为其核心的共同体支柱和两个其他支柱。

尽管约翰·梅杰接任撒切尔夫人为英国首相,并公开宣称要进入“欧洲的心脏”,但他坚持英国将不参加单一货币计划和事关就业的“社会宪章”。为了保证整个条约的通过,各国同意英国可以选择两者均不参加,丹麦则可不参加单一货币。

《马约》于1992年2月签署,但在1993年11月生效前几经波折:两次丹麦全民公决——第一次被否决,第二次在稍作修改后获得通过;以微弱多数通过的法国全民公决;英国下院令人焦躁的批准过程;德国宪法法院漫长的审议——最终驳回了认为《马约》与德国宪法不符的指控。这些插曲以及大多数成员国公民对欧盟认可度的下降,似乎令人惊恐,对于那些有联邦主义取向的人们而言尤其如此。

然而各国政府中更为激进的联邦主义者,觉得《马约》的力度还不尽如人意。新的货币决策权以及今后进一步的扩大——首先是面向一些为数不多的还未加入的西欧国家,然后是更多的中东欧国家——都要求欧盟更加有效和民主。因此,《马约》规定召开另一次政府间会议,会议成果则是1997年签订、1999年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条约》。

《阿约》重新审议了联盟的一系列权限,包括与两个政府间支柱相关的规定。《阿约》规定在《共同体条约》中加入有关就业的新一章,反映了人们对失业问题的关注:整个90年代,欧盟失业率一直在10%左右;人们担心,如果欧洲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失业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在所有的机构中,欧洲议会受益最多:共同议决程序的适用范围被扩大至大多数立法决策;它不仅获得了对整个委员会的任命批准权,还获得了在任命委员会之前对其主席的任命批准权。由于主席的任命一旦获得批准,他就有权同意或否决对委员会其他委员的提名,因此议会对委员会的影响力大大增强了。在1999年3月委员会辞职及新委员会任命的过程中,议会所起的作用表明了其对执行机构控制权的重要性。《阿约》还使委员会主席对其他委员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给共同体机构增添这些联邦成分的同时,《阿约》还反映了一种担心,即如果新的发展动辄被一致议决程序所阻断,欧盟将无法面对以后的挑战。这就使得一个新的“增强合作”程序产生,即同意一批成员国在个别国家不想参加的情况下继续推行某计划——这实际上是将单一货币与社会宪章的情况普遍化了。然而,就在于阿姆斯特丹召开的欧洲理事会会议就《阿约》达成协议的6周前,托尼·布莱尔继工党大选获胜而成为首相。英国新政府接受了社会宪章,毫无异议地同意增加议会权力等改革,显示出对欧盟的更加积极的态度。但英国还是和丹麦、爱尔兰一起,对取消边境控制的规定选择不予施行;它也没有参与向共同体支柱部分移交和司法与民政事务合作相关的权力——但英国政府而后很积极地参与了此方面的合作。至于在外部安全方面,欧盟在前南斯拉夫问题上的软弱无力,促使人们要求增强防务能力;英国政府不仅同意《阿约》在欧盟防务上的有关规定,还与法国一起在此方面发起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