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性障碍的治疗-浅论精神病学

时间:2023-12-04 13:39:02

精神病性障碍的治疗

不讲述具体治疗的细节。和所有其他医学分支一样,精神病学的治疗日新月异,任何描述都会很快过时。

精神病性障碍的治疗-浅论精神病学

自20世纪50年代起,一系列药物被开发出来(“抗精神病药”,例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利培酮、氯氮平、奥氮平),它们在精神分裂症的急性期发挥了有效作用。与更早的巴比妥类等药物不同,这些药物是安定药,而不是镇静药。它们使病人平静下来,但并不导致病人入睡(病人确实常会感到困倦,但这只是副作用,而不是用药的目的)。抗精神病药彻底改变了急性精神病发作的治疗,使得住院时间更短、更平静。病人病情恢复后继续用药可以降低复发的风险,因此大多数精神科医生都鼓励精神分裂症病人坚持多年用药(“维持治疗”)。这一点显然并不容易,因为所有药物都有些副作用,而且没人喜欢无休止地用药。然而,很多病人在得到支持的情况下,确实能够成功地坚持用药,由此复发次数大大减少。

双相型障碍病人的严重抑郁发作可以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而对于一些极端的病例,还可以用电休克治疗。这些我们会在后文讨论。现在还有很多“心境稳定剂”可用于双向障碍的维持治疗,显著降低了复发的风险。药物当然不是治疗精神病性障碍的唯一方法(第三章),但目前它们可以称得上是治疗的基石。

强制治疗

当精神病人感到遭受威胁或迫害时,会试图躲避或自卫,在这种情况下,自知力缺乏可使其面临自伤或伤害他人的切实风险。由于病人对治疗需要的判断力受损,以及精神病状态下切实的风险,精神病学成为了医学中病人拒绝治疗的权利可以被否决的唯一学科。这一点在第二章和第六章中会有更详细的论述。在精神科服务中,强制治疗的规定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总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但是其实施条件(谁来实施、是否仅限于住院治疗、是否必须有迫在眉睫的躯体风险等)在不同国家差异很大,反映出地域之间不同的价值观。

对于严重精神异常的病人(“极为疯狂者”,第二章),在有效的治疗问世之前,强制性禁闭的方式逐渐形成。这种现象反映出一种认识,即精神疾病并不仅仅是偏常(“疯狂”不是“坏”)。否则,我们就会任由那些只对自己有危险的人自生自灭,而将那些对他人构成危险的人直接交给法律处置。人们认识到,精神疾病患者是正常的自我发生了改变,他们还可以变回去。禁闭病人起着保护他们的作用,使疾病走完自然病程,直至病人康复(“恢复理智”)。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好转,但相当数量的病人确实好转了,这使我们可以维持希望,并使禁闭背后的人道主义保护冲动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