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两税法唐代后期开始实行的以资产为依据每年夏秋两季征收地税和户税的赋税制度。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杨炎奏准实行两税法。其主要内容是:①将原来分别征课的租庸调、户税、地税及各项杂赋,统一以户税为计征基础加以简并。税目基本上保留户税和地税两种,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到六月止,秋税到十一月止,废除了原来多种税多次征收的扰民制度。②征收对象由人丁改为户,不论土著户或寄居户,均在现住州县建立户籍;不论是否课丁均按财产多寡分九等课税。③除“田亩之税”部分仍按规定交纳谷粟外,其余各税一律折合货币交纳,减少了实物课征之繁。此外,原来的庸并入两税后,政为赋税代替摇役,人们可以钱代役免除正规摇役,劳役租税的形式变成货币租税了。④税收总额由国家控制,然后分摊到各地按户等差别征收。
两税法在唐代均田制瓦解和租浦调制破坏的情况下推行,有利于改善财政极端混乱的状况。它把各种杂税合并统一征收,简化了税制,便利了人民。废除了人丁为本的不合理税制,改按各户的贫富等级征课,使纳税负担趋于合理。它整顿了财政制度,削弱了地方权力,加强了中央控制。两税制顺应了唐中叶以后商品货币经济增长和人身依附关系减弱的经济发展新趋向,因此后来虽屡遭非雅,仍存而不废。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摊丁入亩,都是沿着两税法的方向前进的。

均输平准 均输平准 西汉中期以后实行的国家直接参预和控管流通领域的两项措施。其创始人是西汉的桑弘羊。均输是由政府利用各地贡赋进行某些商品地区间的长途贩运贸易。平准是官府通过收购和抛售物资来调节市场的物价。 均输创始于汉武帝元鼎2年(前115)。……查看详情
租庸调 租庸调 唐代前期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向受田课丁征收田租、户调和力庸的赋役制度。武德二年(619)和武德七年(624)先后两次颁布租庸调法。其法: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二石,为租;输绢二丈、绵三两,为调;服役二十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三尺,为庸……查看详情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叶以后张居正改革推行的一项赋役制度。即把各州县的田赋、杂税和差役合并归一,去繁从简,统一征收;课税的主要对象由人丁改为田亩,各项赋税、差徭均摊到地亩中去,计亩征银;征收方法,徭役由官府雇募,除去潜粮、白……查看详情
均田制 均田制 北魏至唐由政府“均给天下民田”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始于孝文帝太和九年(485)的均田令。北魏统一北中国后,北方因长期战乱形成大量无主荒地,豪族恃势荫冒占荒,回乡农民得不到必要耕地,土地关系紊乱,赋源枯竭。对此,北魏政府整理户口,……查看详情
初税亩 初税亩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这是中国古代按实际占有田亩数征税的开始。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且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具体方法是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