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教王伦起事-大清王朝

时间:2024-01-10 09:35:01

清水教王伦起事

清水教的前身系五荤道收元教,该教创始人为山东单县刘佐臣。康熙初年,刘佐臣以“不开斋”的方式传教,以“把尘世间的芸芸众生度回天宫”作为鼓动群众的教义。此后刘佐臣的子孙坚持在山东、直隶、河南一带秘密传教,刘佐臣之子刘汉儒、孙刘恪、曾孙刘省过均因传播“邪教”被逮入狱,但刘氏家族的后裔及信徒依然传教如故。

秘密传教。

王伦系山东寿张县人(一说阳谷人)。自乾隆十六年(1751年)起,从张继成入了邪教,不敢露名。王伦“尝为县役,因事责斥,无以为生,遂抄撮方书,为人治痈疡,颇验。择受病男妇之精悍者,不受值,均感其惠,愿为义儿、义女以报德。又诡称遇异人授符篆,能召鬼神诸邪法,以惑愚民,积十余年,而奸党遍诸各邑”。

王伦手下的骨干有:

僧人范伟。范伟与王伦同乡,“自幼犷悍无赖好博,负多不能尝”,“匿王伦家”。后出家,“所为多不法”,“妄谈天文谶纬以惑众,尝语王伦曰:‘予阅人多矣,莫有如君者,’‘予为君擘画,十年当为君姓上加白字,毋自弃也(白加王即皇字)。’又尝劝王伦纠党千人,潜入京师为变,因事迁延不果”。

清水教王伦起事-大清王朝

孟灿。兖州人,“尝因争博,以一掌毙其徒,亡命至楚。素与范伟善,闻逆谋,潜返,王伦倚如左右手,跬步不离”。

颜六。堂邑人,“家饶于资,招聚亡命,居积私盐,荷筐人市”,“范伟招之入党”。

李三。堂邑人,“身长八尺”,“一日夜能行八百里”,“王伦遣其入京侦探”。

杨累。王伦义子,“多力,贼中妄称万人敌”。

李旺。王伦义子,“桀黠善斗”,充衙役。

清水教王伦起事-大清王朝

乌三娘。兖州人,王伦义女。原系江湖艺人,“有膂力,工技击”,“俗所称走马卖械者也”,“尝患疡,遇王伦治之而愈,不受值,且助以赀。三娘感其惠,愿为义女”。

聚众起事。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五月,王伦在堂邑、寿张一带“招众训练”,“教习枪棒”。寿张知县沈齐义得悉王伦聚众,“移文阳谷协擒”,被在县衙充当吏役的清水教徒泄露消息。王伦“遂倡说八月之后,有四十五天大劫,从了我,都可免”。“并云二十八日有风雨,是时正好动手”。“王伦在党家店已有数百人”,王伦之徒王经隆“在张四孤庄亦聚有五、六百人”。“此二日内适值风雨,所以人益信服”,“胁附者日多”,“遂作先发制人之举”。

八月二十八日夜,王伦等“召优在衙前演戏,椎牛醵饮,至更余”,“数千人呼啸而入”,知县沈齐义被擒杀,遂占领寿张县城。九月初二,攻陷阳谷。初四占领堂邑,仅数日连克三城。

王伦听从范伟之谋,“收人心,不杀掠,一切食物均易之以价”。王伦属下一人“食人梨而少与值,立斩之,而倍以偿”。从之者愈众,义军发展到二千余。

九月初,王伦在连克三城后抵达距临清四十里的柳林。临清位于南北大运河的东岸,临清的安危直接关系到漕运是否畅通。由于王伦等“在闸口搭桥渡河”,致使漕船“俱在临清以北,不敢前进”,漕运中断。九月十六,临清旧城失陷,王伦等遂以旧城为据点,向临清新城发起攻击,“飞弹入城,声如饿鸱,人人慌恐”。

清朝廷部署。

清朝廷在得悉漕运中断后,立即传谕河道总督姚立德、山东巡抚徐绩:“速将闸口贼众剿净,使河路早得肃清,漕船遄行无阻”,“已过临清各帮”,“严饬地方河汛文武官员,尽力催儹南下勿稍稽误(九月十三日)。”

同时令大学士舒赫德统兵千余,前往临清。九月下旬,舒赫德兵临临清,分两路攻打旧城,颜六、杨累等相继中炮火而死。九月二十九日,清军攻入临清旧城,包围王伦所居住的汪氏大楼。乌三娘“率诸女巷战,短兵相接,诸女次第死,三娘独挥两刃,能捍蔽锋镝。忽于马上跃升屋,自屋而楼,即汪氏之三层楼也。高十余仞,官军围三匝,矢炮拟之若的,三娘扬袖作舞状,终莫能伤”。王伦之嫂,“年六十余,白发盈头,身高八尺,跨马挥双刀,巷战被擒”。

清水教王伦起事-大清王朝

当清军侍卫英济图与把总仙鹤林等八人冲入王伦所在房屋时,“两厢突出十数贼,一拥至前,英济图猝不及备”,“孟灿掣短矛刺英济图,中其喉”,“贼竟将王伦夺去”,“从此不复见矣”。

清军在占领临清旧城后,大肆屠戮,“旧城街巷,贼尸积塞路”,乾隆令舒赫德等,“择一离河稍远平敞地面,无碍田庐者,刨两大坑,分别男女尸身,投掷其中,即以烬余灰砾填拥成堆”,“以昭炯戒,亦可使人见而知儆”。

搜寻王伦。

烟波致爽殿清军在占领汪氏大楼后,既未能生擒王伦,又未能找到王伦的尸体。被俘获的王伦义子杨佩在口供中有“王伦说就在这里烧死,是不出去的”之语,但清朝廷认为“必系逆匪狡计,诡为此言,遣杨佩外出传说,冀官兵深信不疑”,“逆匪便思潜踪逃脱”。又据目击王伦自焚的王经隆供称:“二十九日,我同王伦及伊义子李士杰等数人,俱在楼上,见官兵跳在围墙上”,“镦入楼擒拿,我随劝王伦投降,王伦说‘我宁可烧死在楼上,断不肯投降’。随将堆积乱纸、坏木令人放火,众人不肯动手,王伦即自己放了火。我因烟起受不得,即由楼上山墙小窗内钻出,当即被官兵拿住了。”再据王经隆侄孙王峻爱供称:“火势炎烈时,王伦的衣服、胡须已经焦灼,而王伦仍坐在东北角上。”但因未找到王伦的遗骸,直至十月十九日,舒赫德、徐绩等仍“每日督率官兵,自朝至暮分头搜捕,挨屋逐户严查,下及地窖、水沟,无不遍加寻觅”,“总无王伦跻迹”。于是“一面刨验尸骸,一面仍严加搜缉,总期得到匪酋实在下落”。

因王伦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舒赫德等亲赴汪家楼下,查验死尸,其中有一具“只烧去下身,上身尚可认识”的尸体,“经王经隆、范伟认系李士杰之尸,其余各尸,俱已焚枯,竟不能辨别”。据范伟等言“李士杰甚骁勇”,“总随王伦,不离左右”。在李士杰尸体旁边的一具遗骸上,发现有王伦生前所带剑、镯(镯系范伟所赠)。舒赫德等遂据此推断:“王伦尸骨既枯,诚难取证,惟该犯所带之剑、镯”,识认确凿”,“是王伦之自焚身死,实属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