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修道僧与托钵僧(1095—1300)

时间:2023-10-22 12:39:02关键词:修道僧与托钵僧

远溯圣保罗时代,基督教团体中的寡妇及其他单身或离婚的仕女们,习惯于将其部分或全部的时间及财产奉献于慈善事业上。4世纪,有些妇女也和修道僧一样,远离红尘,过着孤独或团体的宗教生活,宣誓持守安贫、贞洁、服从的誓约。约530年,圣本尼狄克的孪生妹妹沙拉斯蒂卡(Scholastica)遵循兄长的宗旨及清规,于卡西诺山附近修建女修道院。此后,本笃的修道院遍及欧洲各地,其修女人数与修道僧不相上下。西多会于1125年建立其第一座女修道院,其最著名的一座波特·罗雅尔(Port Royal)于1204年成立。到1300年,欧洲已有七百座西多会的女修道院。早期宗教团体的女修道士大都出自上等之家,女修道院时常成为被男人遗弃的妇女们的收容所。458年,马约里安皇帝谕令属下,为人父母者不得将无力抚养的女儿转送女修道院。尽管教会方面只允许自愿的捐献,禁止任何的馈赠,但进入本笃修女院,通常需要备一份嫁妆。因此,类似乔叟笔下的女修道院院长,可能是一位家世很好而担重任的妇人,经营一片广大的土地,作为其修女院收入的来源。当时修女不叫“姐妹”,而称为“夫人”(Madame)。

圣方济各从根本上改变了女修道院及修道院的典章制度。1212年,圣克拉拉前来会晤,表达她愿意效法圣方济各壮举,亦为女性开创一团体时,他忽视教会的规章,竟然以他辅祭的地位,接受她的宣誓,正式收编于方济各教团中,并且委任她筹组克拉那苦修令(Poor Clares)。教皇英诺森三世体谅这个有违教规的行动,事后加以追认,她的授权才合法化(1216年)。圣克拉拉纠集一批妇女,安贫乐道地生活着,从事纺织、照顾病患及其他慈善事业。有关她的民间传说,如同描写圣方济各般地加以推崇。据说,曾经有一位教皇:

前赴她所主持的女修道院,聆听其讲论神圣及天堂的事……圣克拉拉摆设餐桌,并放上数块饼,请求教皇为它们加上祝福……圣克拉拉恭敬地跪于地上,恳请他能应允……教皇回答道:“克拉拉修女,你是最忠心耿耿的信徒,我认为应该由你来祈福,在饼上划上你所奉献一生的基督至圣的十字记号。”克拉拉说:“令人敬慕的教父啊,请原谅我,在下是一名卑贱微不足道的女子,若竟敢在教皇面前如此祝祷,该受严厉的指责。”教皇答曰:“这不能算你僭越职分,而是服从的美德,我命令你因神之名的缘故,为这饼祝祷。”圣克拉拉是真实顺服的女子,于是遵旨而行,在饼上画十字祝祷。说来奇妙!立刻饼上竟出现漂亮的十字记号图案。教皇目击此一神迹,分享一些饼,自行离去,临行前感谢神并为她祈福。

1253年克拉拉逝世后,瞬即被追封为圣人。方济各僧侣在各地也组织类似的团体,名为“克拉里西”(Clarissi),或称为克拉那苦修令。其他诸如多米尼克、奥古斯丁、加尔默罗等乞丐教士团体,也先后成立修女的“第二修会”(Second Order of Nuns)。到1300年,欧洲教士与修女的人数已不相上下。日耳曼境内的女修道院成为激烈神秘主义的庇护所,而法兰西和英格兰则变为出世,或被弃、失意、伤恸的贵族仕女们的居留所。13世纪英格兰修女的一般心境,可由《隐士清规》(The Rule of the Anchorites)中一览无遗。这可能是普雷(Poore)主教为多塞特郡的塔兰特修女院撰写的。文中多处提及罪恶及地狱,认定女性的躯体有罪并加以谴责,因而显得晦暗无趣味;但以其诚挚的语气,弥补了这些缺点,被列为英国最古老而上乘的散文范本之一。

修女-修道僧与托钵僧(1095—1300)

欲搜集10世纪以来女修道院败德犯奸的事迹,真是信手可得。有些修女之所以至修道院并非出于己意,自然感觉到修身养性学做圣者,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坎特伯雷大主教狄奥多拉和约克主教埃格伯特(Egbert)一致认为,修道院院长、神父及主教,不得以威迫利诱等不法手段,劝诱人成为修女。沙特尔主教伊沃(Ivo)指出,圣法拉(St.Fara)女修道院公然有卖春的行为。阿伯拉尔也对当时法兰西某些女修道院作同样地描绘。教皇英诺森三世形容圣阿加塔(St.Agatha)女修道院为妓院,其伤风败俗的事迹,污染了整个邻近乡村。鲁恩主教里高德(Rigaud)对属下教区的宗教团体,作了一篇大体言之颇为有利的报告;但其中,提到一座由33位修女及3位庶务修女所组成的女修道院,其中竟有八位涉嫌与人有染,或确有通奸罪名,而“女修道院院长则几乎夜夜烂醉如泥”。博尼费斯八世企图改善修女院的风纪,重申戒律,隔绝红尘;可惜禁者自禁,谕令未被遵行。林肯主教区的一个女修道院,当主教带着教皇的谕令前来时,修女们反以它投掷主教的头,并且公然宣誓抗命。这种与世隔绝的规定大概并非她们当初的誓约。乔叟在《故事集》(Tales)中称道:教会禁止修女朝拜圣地,所以女修道院院长饱食终日,无所事事。

倘若历史能够仔细地记载女修道院正反两面的事迹,我们深信她们的丑行,实际上不及优良行为的千分之一。有些清规严酷到违反人性,所以触犯禁令自然是意料中的事。加尔都西派和西多会的修女必须遵守沉默的规定,除非万不得已,绝不轻易启齿——这是一项女性极不易遵行的规定。通常修女要亲自洒扫、烹饪、洗濯和缝纫;为修道僧和贫民裁剪衣裳,为圣坛编结亚麻,为神父缝制祭袍。她们又以灵巧的玉指,配合着坚忍无比的灵性,将半个世界的历史,刺画在布帷上。此外,抄写及装饰古籍手稿,收养孩童,施以启蒙教育,教授卫生常识及家务技巧,提供数百年来女子唯一接受较良好教育的机会。许多修女还服务于医院,她们在子夜及黎明前夕,都要起身祷告,背诵日课经。在为数不少的斋戒日中,又得挨至晚餐时刻,才得以进食。

我们不难想象偶尔触犯规定极端苛刻的戒律,是在所难免的。回顾19世纪基督教社会中的英雄、君王及所有的圣者,我们发现,没有多少人,其人格的完美能与这一时期的修女相较。她们恬静虔诚的生活和甘心乐意的服务精神,确实令以后数代的人们受惠无穷。假如我们将全人类历史上的罪过置于天平上,这些妇女的美德,将更具重量,而足以补偿人类所有的罪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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