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年轻的哲学家

时间:2023-10-24 10:19:03关键词:宗教与哲学

哈奇森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平和部分,休谟则是它最伟大的导师。在他简单的8页自传中,他告诉我们,他于1711年4月26日出生于爱丁堡一个良好的家庭,父亲和母亲都系出名门:“我父亲是休谟伯爵的子嗣之一……我母亲是司法学院院长大卫·福尔克纳爵士的女儿。”他父亲死于1712年,将家产遗留给大卫的哥哥约翰,另留给大卫一年80英镑的津贴——在有节制的支配下足以维生。这个全是长老会教徒的家庭给予这名男孩强烈的加尔文教派神学的熏陶,这是他以后哲学里的宿命论的来源。每个星期日早晨,他参加长达3个小时的礼拜式,其中包括2个小时的讲道;每个星期日下午,他回教会1个小时;另外再加上家里的晨祷。如果大卫有任何个性的话,他势必会走入异端。

12岁时,他进入爱丁堡大学。3年后,他没得到学位就离校了,决心完全浸润在文学和哲学中。他16岁时写信给一位朋友谴责自己,因为:

我心灵的平静不能以哲学充分坚定而经得起命运的打击。这种灵魂的伟大和高尚只有在研究和沉思中才能寻得……你必须允许(我)像一位哲学家这么讲说,这是我想得很多,也能够整天谈论的题目。

不久,他的宗教信仰消失了:

大卫·休谟-年轻的哲学家

我发现我渐渐养成了一种鲁莽的性情,在这些问题(哲学和文学)上不轻易臣服于任何权威……约18岁时,我似乎开启了一种新的思维景象,使我乐不自持,也使我以一种对于年轻人来说极其自然的热情放弃了其他一切娱乐或事务,而完全为之致力。

稍后他说,“自从开始阅读洛克和克拉克的著作后,我再也不持任何宗教信念”。17岁时,他已经计划写一篇有关哲学的论文。

他的亲戚向他力陈,哲学和一年80英镑的收入只能给他贫乏的生活,他必须去赚钱。他不能研究法律吗?大卫为此付出了三年的时光(1726—1729年)。他的身体败坏,精神也几乎崩溃了,有一段时间他不再对概念发生兴趣。“法律令我作呕。”他于是放弃法律,转归哲学,其间或许有一旁务。1734年2月底,他自爱丁堡起程到伦敦“进行一项非常软弱的尝试,准备进入一种更积极的生活情态”。3月5日,阿格尼斯·加尔布雷斯出现在牧师乔治·休谟(大卫的叔叔)面前,承认她已身怀六甲。在教会集会时,她宣称“大卫·休谟先生……是孩子的父亲”。宗教会议怀疑她的诚实,将她交给当地长老教会下次集会时处理。6月25日,她在集会中重申这项指控。根据邱恩塞德长老教会的详细记载:

总会主席……告诫她要说实话,坦白其他任何人是否跟她有过罪行……长老会考虑了这件事,而且获悉她所说的大卫·休谟已经离开了英国,他们将她交给邱恩塞德长老会教会大会,以遵照教会的教规。

教规规定她要穿着粗麻布长袍出现在教会前,还要在3个星期日套上枷刑。1739年,阿格尼斯再度因私通定罪。

在伦敦停留后,休谟前往布里斯托,在一个商人的公司谋得一职。“在几个月中,我觉得那个地方完全不适合我。”他渡过海峡到了法国,那里的消费比较低。有一阵子他逗留在兰斯城,接着他迁往拉弗雷彻(在巴黎西南方约150英里),因为当地的耶稣会学院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这位精明的苏格兰人和牧师们建立了真诚的友谊,还获准借阅他们的图书。有位神父在稍后回顾时,形容他是“太过自以为是……他的精神昂扬而非实在,他的想象灿烂而不深远,他的心胸太耽于物质个体和精神的自我崇拜而无法穿透神圣真理的奥妙”。

在耶稣会的阴影下,休谟完成了他怀疑论的杰作《人性论》的前两册。1737年9月,他带着大批手稿回到英国。他难于找到出版商,因为他曾在12月写信给亨利·休谟说:“目前我正在阉割我的作品,也就是说,删除其中卓越的部分……竭力不使它触犯当局。”主要删掉的是“关于奇迹的论辩”,这些篇幅贮藏起来以待较安全的日子使用。其余的部分保证是老朽的人难以理解的,1739年1月由伦敦的约翰·努恩以匿名发行两册。休谟以50英镑及12份复制本的代价卖断了版权—对于一个籍籍无名的27岁青年所著有关逻辑和知识理论的书籍来说,这笔买卖并不算坏。然而,这部书是现代哲学的巨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