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意:真正的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时间:2023-11-30 12:19:03

我们现在已经触及《社会契约论》中最核心的一个概念——公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意志,个体意志总是难以协调、充满冲突,小到生活,大到政治,莫不如此。比方说,跟朋友出门吃饭时,你想吃火锅,他想喝稀粥;跟家人相处时,我想让布谷拿iPad,布谷偏不想拿iPad;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特朗普不靠谱,你认为特朗普特靠谱。有的分歧可以通过相互迁就来解决,有的分歧只能通过投票表决来解决。上个周末,我们教研室硕士论文答辩,在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时出现了不同意见,通过匿名投票,3:2决定了最终人选。但是这个结果在卢梭看来,只是体现出了众意(will of all)而不是公意。所谓众意,就是通过简单的加减来合并个别意志,最终得出一个结果。卢梭认为,这不应该是真正的共同体追求的目标,因为众意着眼的仍旧是私人的利益。3:2的投票结果恰恰说明大家没有同心同德,对于结果各执己见,与其说那40%的人认同这个结果,不如说他们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结果,他们只是尊重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而不一定认同表决结果的正当性。卢梭认为,真正的共同体应该追求公意而不是众意,因为只有公意才着眼于公众的利益和共同的善。

公意:真正的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卢梭的公意是一个非常玄妙的东西,简单说,公意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全体参与,不得代表;第二,一体适用,人人平等;第三,无关票数,旨在符合公共利益。从这三个特点我们可以引申出以下几个结论:首先,卢梭不认同英国的代议制民主。在他看来,代议制民主是虚伪的自由,英国人误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他们“仅仅在选举议会代表时才是自由的,代表一经选出,平民就被奴役,一文不值”。其次,以公意为基础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将会彻底消除不平等,实现人人平等。最后,因为公意代表了共同利益(common goods),所以公意做出的决定是永远正确的,这让公意占据了道德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