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二世(1087—1100)-中世纪英国

时间:2023-12-03 15:09:03

威廉二世(1087—1100)

无论威廉的最后遗愿是什么,有许多人认为他的长子应该获得父亲的世袭财产,即父亲本人所继承的那些土地。于是,尽管罗贝尔参与了叛乱,他还是继承了诺曼底。然而一个人自己谋得的财产,无论是通过购买、婚姻或征服,则更容易为其他家庭成员所分享。所以,英格兰这块由征服者赢得的广袤土地被他的二儿子威廉所获得。罗贝尔自然反对这样的分配方案,若非因为发动叛乱,他本来是能够继承英格兰的。

威廉二世(1087—1100)-中世纪英国

显然,有关继承王位的那些习俗惯例仍然是有弹性的。它们可以(也应该)加以修改,以顾及政治现实,例如竞争对手的性格。于是那些有影响力的人物,包括坎特伯雷的兰弗朗克大主教(Archbishop Lanfranc of Canterbury),决定接受红脸威廉(William Rufus)为英格兰国王。他们也许认为他要比哥哥更适合做统治者。参照罗贝尔在1087年以前和以后的表现,这个选择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判断。然而即位国王没几个月,红脸威廉就发现自己受到了一个由男爵和权贵所组成的强大联盟的反对。根据盎格鲁—诺曼编年史家奥德里克·维塔尔(Orderic Vitalls)的记载,叛乱者的目标是重新把英格兰和诺曼底组成一个整体,这并非是为了宪法规定的某些原则,而是为了解决他们自己的政治难题。奥德里克通过叛乱者头目巴约的奥多(Odo of Bayeux)之口总结了他们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如何才能恰如其分地服务于两个相隔很远又相互敌对的主人呢?假如我们效忠罗贝尔,我们就会触怒他的弟弟威廉,他就会剥夺我们在英格兰的岁入和荣誉。另一方面,假如我们服从于威廉,罗贝尔公爵就会剥夺我们在诺曼底的世袭财产。”这种论点诉诸强大的既得利益,并且能够轻而易举地推翻红脸威廉的统治。假如盎格鲁—诺曼联合王国只能有一个统治者的话,那么人们就很难剥夺长子的权利。对于红脸威廉来说,幸运的是他哥哥缺席了这场纷争:罗贝尔留在了诺曼底,弃他的支持者于危难之中。虽然1088年的那场叛乱顷刻之间便土崩瓦解,但它确实显示出,身为英格兰国王,却又不是诺曼底公爵,这样的处境将会有多么危险。

纵览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Henry I)在位的那48年(1087—1135),可以看出英格兰的几次叛乱(1088、1095、1101、1102)都集中在两个时期(总共约15年时间),即当英格兰国王不是诺曼底公爵的1087—1096和1100—1106年间。显然,英格兰和诺曼底有不同的统治者对于国王来说是不利的。然而对于贵族来说也是不利的。正如巴约的奥多所阐明的那样,局势不稳定会给他们带来许多危险。每当跨越英吉利海峡的王国被分割为两半时,就会出现一个冲突的时期,只有当一位统治者推翻另一个统治者时,局势才会稳定下来。这样,英格兰国王最为关注的事情就是要战胜和控制诺曼底。

1089年,红脸威廉对诺曼底公国提出了所有权要求。他利用英格兰的银子来进行贿赂,从而得到了别人的支持,而且他所发动的战役也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他对英格兰的控制仍然不够稳固;1095年,他面临了一场政变的阴谋。第二年,紧张的局势才得以缓和,至少暂时是这样,而且是以一种完全不能预见的方式。教皇乌尔班二世(Pope Urban II)巡回布道的惊人成功创造了一种舆论气氛,使得成千上万的人都决定参加一场旨在把耶路撒冷从穆斯林手中夺回来的远征。对于罗贝尔·柯索斯来说,这为他摆脱越来越困难的国内政治局势提供了一个既体面荣耀又激动人心的方式。为了装备自己及扈从以参加远征,他把诺曼底以一万马克的价格抵押给了威廉。

新公爵的下一个任务就是收复在罗贝尔懈怠的统治下所丢失的曼恩和韦克辛。到了1099年,他成功地完成了这项任务。红脸威廉将他父亲的王国恢复到了以前的疆界。事实上,通过把埃德加(Edgar)于1097年扶上苏格兰的王位,他甚至比父亲更为有效地对苏格兰进行了干涉。

有一位12世纪初的作者杰弗里·盖玛(Geoffrey Gaimar)把威廉二世视为一位理想的统治者。但盖玛是用法语写作的。不幸的是,教会神职人员用拉丁语写成的历史著作对于威廉的名声有着更大的影响。生性严肃、并习惯于威廉一世宫廷内那种虔诚和谨慎传统的教会人士对红脸威廉宫廷内的豪华铺张、虚荣粗俗和追逐时尚——如留长发——深感厌恶,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倾向意味着柔弱和淫乱。红脸威廉从未正式结婚。按照《威尔士亲王编年史》的说法:“他纳妃姘居,因此去世时没有留下继承人。”他也许对宗教主张持怀疑的态度;无疑他把教会视作是可供敲上一笔竹杠的富裕行会。他从不着急指定主教和修道院长,因为当这些位置空缺时,他就可以自己挪用教会的收入。在执行这些有利可图的政策时,红脸威廉依赖于一位机智而世故的文书雷纳夫·弗兰巴德(Ranulf Flambard)的足智多谋,并且最终让弗兰巴德出任了达勒姆主教。

1093年红脸威廉的名声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当认为自己大限将至的时候,他指定了一位圣洁的学者贝克的安塞姆(Anselm of Bec)出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在这个主教职位空缺了4年之后)。从威廉的角度看,这项任命是具有灾难性的,因为它正好发生在欧洲教会改革运动——即格列高利改革——期间,这项运动造成了一种有争议的氛围,使得那些圣洁的教徒很容易成为政治上的激进派。1095年,威廉在罗金厄姆召集了一次会议,来解决他与安塞姆之间发生的争执。令所有人瞠目结舌的是,安塞姆大主教向罗马教廷提出了申诉,说身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他不能接受一个世俗法庭的评判。11世纪后半期教皇权力的提升,以及它对高级教士首先要忠诚于它的要求,把一种新的和令人不安的因素带上了政治舞台。假如教会的神职人员坚信他们对上帝的义务高于他们对国王的职责(正如圣彼得的教区牧师所定义的那样),那么人们所习惯的世界结构就会变得颠倒过来。

从建立独立的宗教等级体系这个角度来说,安塞姆的论点非常有力;他所依据的前提令他占据了争论的上风。然而红脸威廉也有很好的理由;不仅如此,他还握有权力——与一个专横国王所能得到的物质资源相抗衡时,一个学究气十足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实际上处于一个非常虚弱的地位。威廉继续骚扰大主教,从未对他改革教会的尝试表示过任何同情。结果安塞姆再以无法忍受了。1097年,他乘船离开了多佛,把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地产权全都留给了国王。从短期来看,国王在这次争执中占了上风。1100年他独享了3个主教辖区和12个修道院的收入。同时这场纷争似乎并未削弱这位受过涂油礼的国王在臣民心中的至高权力地位。就连撰写《安塞姆传记》的坎特伯雷僧侣埃德默(Eadmer)也这样评论红脸威廉:“风与海洋似乎都臣服于他。”确实,埃德默继续说道:“在打仗和征服领土等方面,他是如此成功,你会认为整个世界都在对他微笑。”至于威廉二世在1100年的地位是否真的这么牢固则是另一回事;强调伦理道德的编年史家刻意把他描述成一个自负和自夸的国王,一个在似乎要到达成功的顶点时突然被命运所击倒的国王。1100年夏天,大家肯定都已经知道,由于罗贝尔公爵不在而造成的和平插曲行将结束。这位十字军东征的参与者正在回家的路上,不仅身边有一位富裕妻子的陪伴,而且头上还有一个直捣圣城耶路撒冷的英雄光环。当柯索斯重新索要他的遗产时,谁又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以及那些盎格鲁—诺曼权贵们会站在哪一边?事情就是那么凑巧,1100年8月2日在新森林(New Forest)发生的一次狩猎事故使这位强悍并受到众多诽谤的国王死于非命。同样凑巧的是,威廉的弟弟在国王去世的那一天正好也在新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