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士及其边疆地区-中世纪英国

时间:2023-12-03 15:39:02

威尔士及其边疆地区

11世纪的威尔士是在一个多山区域中众多小王国的集合体。这些王国都是没有固定边界的。它们按照法律(在儿子们之间分享遗产的习俗)和政治(各统治者的野心和军事实力)来扩展或收缩。虽然英格兰国王们在传统上宣称在这儿有最高统治权,但他们并没有花多大力气来把定义不明的最高领主权改造成一种永久性的军事和行政控制。起初诺曼人征服英格兰的惯性似乎会使那些新来者横扫威尔士。在赫里福德、什鲁斯伯里和切斯特的诺曼伯爵们事实上已经过特许,可以夺取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经过1067—1075年间这段迅速推进的时期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进程受到了独特地形的阻碍。结果,他们的殖民努力长期局限于低地和河道流域上,尤其是在南方。能干的威尔士君王们趁英格兰在1135年之后局面不稳定,及《大宪章》出台的时机,重新掌握了主动权,并控制了他们此前失去的土地。直到爱德华一世的统治时期,诺曼人的威尔士征服才大功告成。就这样,在这整个时期中,威尔士就是一个战场,一个堡垒林立的国家。威尔士的君王们和盎格鲁—诺曼的边疆贵族们相互打仗与谈和,因此两者都享有后来宪法律师们所谓的“主权”。

威尔士及其边疆地区-中世纪英国

在这一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征服是由个别的盎格鲁—诺曼的男爵家族以零敲碎打的方式来承担和执行的:如克莱尔家族(the Clares)、莫蒂默家族(the Mortimers)、莱西家族(the Lacys)、布劳斯家族(the Braoses)。他们所征服的那些领土实际上是正常英国统治体系之外的“私人”贵族领地。然而,这些家族仍然是英格兰国王的臣民,偶尔国王还会以极端的方式提醒他们注意这个事实。1102年,亨利一世打垮了什鲁斯伯里伯爵蒙哥马利的罗杰(Roger of Montgomery)的儿子们,并且肢解了他们父亲的边界“王国”。1208—1211年间,约翰将威廉·德布劳斯(William de Braose)逼入了绝境。征服和殖民的基础工作留给边疆贵族们去做,而总的战略方针仍然掌握在国王手中。例如要由国王来决定跟当地的君王们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由于一些威尔士王国被消灭,而剩下的那些王国变得越来越巩固,因此这种关系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到了12世纪下半叶,德赫巴斯和圭内斯的统治者们都非常杰出,尤其是里斯伯爵。在13世纪中,圭内斯的两位君王,卢埃林大王(Llywelyn the Great)和他的孙子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德,甚至做到了运用武力和外交,让所有其他的威尔士王朝都臣服于他们的权力之下。事实上,在《蒙哥马利条约》(1267)中,卢埃林·阿普·格鲁菲德成功说服不情不愿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承认了他赢得的领土和他的新头衔,“威尔士亲王”。

但是8年前的另一个条约决定了威尔士的命运。1259年,亨利三世在《巴黎条约》中接受了他损失大部分欧洲大陆财产的事实。跟法兰西的和平意味着一位英格兰国王,假如他愿意的话,可以集中精力来对付它的邻国。随后而来的就是爱德华的征服和建筑城堡的宏大计划。通过《威尔士法令》(1284),新得到的土地都按照英格兰的模式划分为郡:弗林特、安格尔西、梅里奥尼斯和卡那封。至于威尔士法律和习俗,爱德华宣布:“它们中间有些我们已经废止,有些我们允许,有些我们已加以更正,其他的我们已经增加。”这句话的意思实际上就是,英国的普通法已经被引进了威尔士。

1287年和1294—1295年间,威尔士都爆发了叛乱,但是城堡证明了它们的价值。弗林特、里兹兰、阿伯里斯特威斯、比尔斯、康韦、卡那封、克里基厄斯、哈勒赫和博马里斯——这些都是大名鼎鼎的城堡,而且建造和维护都十分昂贵。这是爱德华为保障他的征服和防止叛乱大火所付出的高昂代价。

一方面是英格兰对威尔士南部和东部零敲碎打的征服,另一方面是它对威尔士北部和西部的大规模突然袭击,这两者之间的对比在威尔士的政治地理学上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爱德华一世所征服的土地大部分都保留在国王的手中;其余的则都分割给了众多的大贵族,即威尔士边疆贵族们。至于被英国人设计于1282年杀死在艾丰桥上的卢埃林亲王,他的命运就是成为有些20世纪威尔士民族主义者的崇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