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贪官可用“剖腹藏珠”来比喻吗

时间:2023-11-08 08:19:01

“剖腹藏珠”确实有“爱财而不要命”的意思,但从它的出处和后人的用例看,“剖腹藏珠”的“爱财不要命”不是“被判死刑的贪官”那种“爱财不要命”,而是另外一种情况。什么情况呢?“剖腹藏珠”语出《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元年》:“上谓侍臣曰:‘吾闻西域贾胡得美珠,剖身以藏之,有诸?’侍臣曰:‘有之。’”(唐太宗对侍臣说:“我听说西域的商人得到美珠以后剖开肚子把美珠藏进去,有这种事吗?”侍臣说:“有。”) 从“贾胡”藏珠的情况看,其性质与贪官贪污有根本的区别:贪官所得为不义之财,其不要命是因违法而丧命,贪官在贪污前并不以为贪了财必然丧命。而“贾胡”所爱之财并非不义之财,他知道剖腹有害于自身,只不过认为美珠比“有害于自身”还重要。所以贾胡“剖腹藏珠”的实质是“惜财太过”。因此人们使用“剖腹藏珠”这一成语时就多用“惜物太过”“惜财太过”的意义。如《红楼梦》四十五回:“黛玉道:‘跌了灯值钱呢,是跌了人值钱……怎么忽然又变出这剖腹藏珠的脾气来!’”这“剖腹藏珠”的脾气就是惜物太过、重物不重人的脾气。若把“剖腹藏珠”一语用在贪官身上,显然是失当和不准确的。

被判死刑的贪官可用“剖腹藏珠”来比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