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的岁入-中世纪英国

时间:2023-12-03 15:49:04

英国王室的岁入

专横的国王总是在掏臣民的腰包。爱德华一世因“贪婪之王”(Le Roi Coveytous)的绰号而臭名昭著,正如威廉一世被指“最喜欢贪婪”。在一个更抽象的层次上,早在12世纪就有人提出,国王的权力是可以用金融术语来进行衡量的。伦敦主教和英国财政大臣理查·菲茨尼尔(Richard FitzNeal)是《财政大臣对话录》(写于12世纪70年代)这部书的作者。他有一句名言:“君王的权力是按照他们金钱来源的涨落而起伏不定的。”1129—1130财政年度的卷筒案卷中所记录的由郡长们和其他官员们交到财政部的详细报表显示,当时已经有一套与《财政大臣对话录》所描述的相同的税收制度在运行了。然而,财政制度本身的出现理所当然地是在1129—1130财政年度的卷筒案卷之前。概括地说,由郡长们交给财政署的年度报表是一种盎格鲁——撒克逊体制。在1066年和1086年间,有些大型皇家庄园向国王缴纳的年税仍然是按以货代款的方式来支付的。到了1129—1130财政年度,显然已经发生了改付钱款的一个大规模转变。这个改变是与欧洲总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的。郡长们所缴纳的现金越多,对用英镑、先令和便士来进行核算的一种简单快捷的计算方法的需求也就越大。这样,方格图案的桌布(exchequer[财政部]这个词就是来源于chequer[方格图案])便被用来当作一种简化的算盘,国王的计算师就是在这种桌布上像赌桌管理员那样,用把筹码从一个方格移动到另一个方格的方式来进行计算。Exchequer这个词最早是在1110年出现的。一年两次,王国中最有权力和最受信任的人会聚集在一起,来审计郡长们交来的那些账目表。当国王在诺曼底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副摄政委员会那样,在国王不在的情况下,聚集在“财政部”开会。据推测,当克努特王在丹麦时,一个性质相同的委员会也曾出于同样的目的,聚集在一起开会。

英国王室的岁入-中世纪英国

但这只是推测。直到1129—1130财政年间,我们才有可能达到某种精确的程度。然而即使是有关那个时期,我们也必须非常谨慎。一份作为英国财政部年度记录的卷筒案卷对于进出于宫室的那些款项几乎一字未提。当然,这些款项是不能够量化的,尽管考虑到这个部门作为流动王室的财务办公室,很可能流动的资金是相当大的。例如据估计,到1187年,亨利二世向他的耶路撒冷银行账户中注入了30,000马克,但在他统治期间的卷筒卷宗中是看不出这笔钱的。由于缺乏12世纪的宫室账目记录,不太容易估计全部的皇家岁入。这样,亨利二世早期统治时期的卷筒案卷总数很低一事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新国王对于宫室财政的偏爱,对于一位安茹国王来说,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偏爱,他的所有前任们没有财政大臣,日子照样过得不错。毕竟,在铸币的时候,安茹国王们在英格兰和诺曼底都选择了他们特殊的做法。但无论困难有多大,对于亨利一世统治时期仅存的这部卷筒案卷的分析无疑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在1129—1130年度,有22,865英镑入了财政部的账目。这个总数中大约有12,000英镑是来自王室拥有的土地租金。只有不到3,000英镑来自征税,其中绝大部分(几乎2,500英镑)是来自土地所有者们向国王缴纳的捐税(geld),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就有的土地税,又称“丹麦金”(Danegeld)。另外有7,200英镑可以被描述为统治权或司法权的利润:这包括来自教会职位空缺的1,000英镑,来自司法罚金的2,400英镑,以及前面提到过的人们为谋取国王恩泽而交纳的3,600英镑。就这样,王室岁入中有半数以上的款项是来自土地,大约1/3来自统治权和司法权,只有13%是来自征税。假如我们把这一情况跟爱德华一世统治初期的王室岁入状况作一番比较的话,一些重要的区别就显露了出来。粗略说来,土地现在占到了岁入总数的1/3,统治权和司法权几乎还不到10%,而税收(包括关税)则超过了半数。土地、统治权和司法权相对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而税收的重要性却大大增加。即使说1129—1130财政年度的税收可能会比平时要少(因为土地捐税是当年唯一征收的税),上述总的趋势仍然是能够站住脚的。

虽然王室的土地在1130年获利颇丰,但只要跟《末日审判书》作一个比较,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土地作为资产的价值已经在下降。根据1086年的记录,王室土地和市镇的价值几乎达到了14,000英镑,而到了1129—1130财政年度,它们的价值降到了不足10,700英镑。王室土地面积缩水的速度似乎超过了通过没收和把无人继承的土地转归国王的方式补充王室土地的速度。国王必须把土地授予势力强大的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奖赏和鼓励臣民对国王的忠诚,尤其是在他们统治初期遇到继承王位有争议的问题时。这一过程延续下来,但在某种程度上会被对王室地产更有效的管理所抵消。由休伯特·沃尔特所启动、并由约翰王和亨利三世的大臣们所延续的这些管理改革的成功可以通过下列事实来衡量:即爱德华一世仍然可以从土地这一项得到每年约13,000英镑的岁入。(然而考虑到在此前150年当中的通货膨胀,这意味着国王从这一项所得到的真正收入比1129—1130财政年度少了许多。同样,亨利一世统治时期的两万英镑也许要比爱德华一世统治下的4万英镑价值更高。)

土地税、海得这种用以计算土地税的基本测量单位,以及收取土地税的财政机制,都是诺曼国王们从盎格鲁——撒克逊人那儿继承来的那些权利的进一步例证。虽然每海得两先令的土地税只占了亨利一世有据可查的岁入的1/10,但它显然是一笔珍贵的王室财产。到了1129—1130财政年度,它变成了一种按年度征收的税,而且偶尔还可以按更高的比率来征收(此外,免征土地税还可以被当作一种政治上的恩惠,这就给国王的恩泽这张弓上又装上了一根弦)。然而亨利二世只是分别在1155—1156和1161—1162财政年度征收了两次土地税。作为替代,他征收了其他的税,如向骑士们征收了按数额多寡而定的免服兵役税(scutage)和向市镇和城市征收了按动产价值而定的摊派税(tallage)。在约翰王统治时期,免服兵役税和摊派税合起来多少构成了一种年度税,充分补偿了王室因土地税萎缩而造成的损失。但是土地税并没有完全消亡。它在“犁头税”(carucage)这个新名称下又得以振兴,并且在1194和1220年间征收了4次。

然而到了此时,政府已经发现了一种新的和更有成效的税收形式,并非按照土地,而是按照人们的收入和动产来估价。它也许是由教会的什一税演变而来,最初是于1166年、1185年和1188年为了一个宗教目的,即为基督教圣地提供财政上的支持而征收的。可以肯定的是,约翰王在1207年是根据动产来征收这种税的,他或许在1203年也这样做了。1207年征税的账目依然存世,它所透露的数字令人惊讶。按照收入和动产1/13的比率所征收的税额居然达到了6万多英镑——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其他税种的收入。(然而在1194年,同一种税曾经以1/4的比率来征收——这是漫长税收史上最重的一次赋税——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支付理查一世的赎金。)在12世纪90年代中期,英国引入了第一个国家海关制度。这些发展说明王室的岁入在理查一世和约翰王的统治时期达到了一种新的高度。到了1213—1214财政年度,约翰王已经积累了大约20万马克。但是这些庞大的积累很快就被花完了。当时是战争的年代,是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和保卫安茹帝国的年代。约翰王于1214年所遭受的最后失败带来了一个漫长而相对平静的年代。直到1294年,英国的纳税人才又一次发现自己在为一次大规模的欧洲战争买单。

然而与此同时,13世纪出现了另外两项重要的创新——对神职人员征税的发展和海关制度的建立。从1199年起,教会就已经开始承受由教皇征收的所得税。最初征收来的税款是为十字军东征提供军费,但它很快就被用来支持名目繁多的“慈善事业”——当然是由教皇所定义的。就这样,洪诺留三世(Honorius III)于1217年命令主教们和高级教士们帮助尚未成年的亨利三世摆脱困境。从那时起,教会就经常需要资助国王,尤其是在他加入教会之后。亨利三世于1250年加入了教会,爱德华一世也于1287年加入了教会。例如在1291年,爱德华一世从教皇为十字军东征所征收的税款中得到了不少于10万马克的资助。到了13世纪中期,事情已经非常明朗,英国教会向国王提供财政援助已成惯例——尽管教士代表大会很自然地为援助数额的大小讨价还价,争论不休,并且还趁这个机会讨论他们觉得应该采取措施的其他问题。因此亨利三世于1254年得寸进尺,在没有预先寻求教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请求教会拨款。1269年,他又重复了这个先例,接着,爱德华一世又在1294年以前,三次提出了同样的请求(1279/1280、1283和1290)。

在理查一世和约翰王统治下征收海关关税曾经是一项战争措施;约翰王于1206年寻求与腓力二世停火期间终止了这项关税。1275年所建立的羊毛出口关税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变成了对和平时期王室岁入的一种永久性补充。这种关税随着羊毛工业的命运而变化,但是按照1275年所确定的比率,即每袋羊毛收取半个马克(6先令8便士)的关税,它在1294年之前,每年都能收取8,000英镑至13,000英镑。这些新的措施,即教皇对英国教会所征收的税和羊毛出口的海关关税,都跟意大利在英国开设的商号和银行有关。一方面,正是那些无处不在的意大利商人们使得13世纪的教廷能够像一个国际金融公司那样来运转。另一方面,信用财政开始在政府中扮演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爱德华一世从1272至1294年间总共欠下卢卡的里基亚尔迪(Ricciardi of Lucca)差不多40万英镑;这笔债务的48%是用对一项由越来越多意大利商人参与的贸易所征收的关税来偿还的。当然,国王们以前也借过债。在13世纪50年代,亨利三世曾在里基亚尔迪处欠下了5万多英镑;在12世纪50年代,亨利二世也曾从一位名叫威廉·凯德(William Cade)的佛兰芒商人那儿借贷,以打造安茹王朝。13世纪晚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这种借贷的规模越来越大,而且借贷与关税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与从这些新的来源可以得到的金钱数额相比较,那些来自传统的征税、免服兵役税、摊派税和封建扈从献金的金额简直少得可怜,几乎不值得费力去收取,所以它们便逐渐被废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