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
五服五服,即五等丧服,是古代居丧时期的服饰制度,始于周代,依生者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不同,丧服形制和居丧期限亦各有规定。据《仪礼·丧服》载: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音思)麻五个等级。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惭衰。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音居)杖,俗称哭丧棒,以示哀痛。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等。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齐衰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等: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等;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等: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服丧九月,不用杖,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服丧五月,不用杖,适用于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从祖兄弟、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等。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后世的丧服、丧期规定虽略有变动,但基本沿用前制。

昭穆 昭穆 昭穆是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指宗庙、基地或神主的辈次排列。古人在室内座次以东向为上,其次才是南向、北向和西向。故以始祖居中,东向;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朝南,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朝北,称穆。简而言之,昭穆就……查看详情
丧礼 丧礼 丧礼指丧葬活动中举行的仪礼,指对死者殓殡典馔和拜踊哭泣的种种仪式礼节。《周礼·大宗伯》曰:“以丧礼衰死亡。”先秦文献中记载周代士阶层以上的丧礼制度已有比较完备的形态,且等级分明,连关于死的说法都尊卑有别。《礼记·曲礼下》日:“天……查看详情
礼器 礼器 礼器是古代举行祭祀、宴飨、征伐及丧葬等礼仪活动中使用的器物,用来表明使用者的身份、等级与权力,即所谓“藏礼于器”。礼器是在原始社会晚期随着氏族贵族的出现而产生的,多为玉器,如璧、琮、圭、章等。商周之后青铜器开始大量进人礼器的行……查看详情
凶礼 凶礼 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周礼·春官·大宗伯》日:“以凶礼哀邦国之忧。”郑玄注云:“哀”是“救患分灾”之意,是以实际措施抗灾救患,不限于表达哀阀之情。凶礼主要有丧礼和荒礼两大类,细分则有丧礼、荒礼、吊礼、检礼、恤礼等五种。丧礼以……查看详情
吉礼 吉礼 吉礼是指祭祀之礼,古人祭礼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祇)”,将祭礼对象分为人鬼、天神、地祇三类,每类之下又细分若干等。天神之祭主要包括祭祀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星名)、风伯雨师等……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