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时间:2023-09-20 13:19:04关键词:土司制度,政治制度和措施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用来解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政策,是效仿唐代的“羁縻制度”而来的。元明清王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行政制度。蒙古宪宗三年,忽必烈平定大理政权,欲将西南各少数民族置人自已的统治之下,仿效羁縻之法,大量任用当地各部族酋长为各级官员,史称土官。元授各族酋长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官,又在各族聚居地府、州、县设土官。当时关山阻隔,难以控制,以土官统治土民,对维护元朝统治确实起了一定的作用。明朝承袭元制,并陆续制订了土官的承袭、等级、贡赋、征调的制度。明中叶时土官改称土司。土司皆世袭,他们既是朝廷命官,对中央要履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又在辖区内保存传统的统治机构与权力,是“自王其地”的土皇帝。此制早期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曾经起过有益的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唐代的“羁廉制度”,形成于宋代,繁荣于明代,崩遗于清代,结束于二十世纪初,长达一千多年。

土司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兄终弟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兄终弟及 兄终弟及 所谓的兄终弟及,就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弟继承。在夏代之前的传说时期,部落联盟首领采取“举贤不举亲”的禅让制。尧传舜、舜传禹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夏代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并行,但以父死子继为主。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也是父死……查看详情

行省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行省制 行省制 元代以后中央集权政体的地方行政体制。元代中央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除河北、山东、山西等腹里地区直属中书省,吐蕃直辖宣政院外,其他地区划分为十个行中书省,简称为行省或省。有陕西、甘肃、辽阳、河南、四川、云南、湖广、江浙、江西……查看详情

郡县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郡县制 郡县制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体制。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确立完善于秦代。春秋初期,楚、桊、晋等国已经在边地开始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其长官可以世袭,不尽同于后来的县。春秋末年,各国在边地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那的两级制……查看详情

达赖班禅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达赖班禅制度 达赖班禅制度 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制度。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最著名的两个弟子就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他们世世转世,叫“呼毕勒罕”。“达赖”,蒙语,意为“大海”,“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明嘉靖二十五年(1526),哲蚌……查看详情

天朝田亩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措施

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 是太平天国以土地制度为核心,包括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内容的纲领性文献。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后,经洪秀全批准颁布。设想了一个改革土地制度的方案,宜布一切土地都属于“皇上帝”所有,实行土地公有制。确定……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