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学看国家观

时间:2023-11-26 13:29:02

在讨论教育学同国家观的关系时,我们必须要考虑到我们的教育理论与国家理论是具有一致性的。教育学不带有丝毫的理想色彩与宗教色彩,相反,它深刻反映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国家的实际情况与学校的实际情况。所以,关于人的个性发展的教育必须与当前的社会价值相一致,从国家观上看,教育学主要有三项要求。

一是关于个人的针对性的教育应当适应每一个人的具体特点和本人生活的需求,使个人能够在当前的社会中做出一定的贡献或达到一定的地位,这种狭义的个人能力也需要得到重视;二是针对个人的教育必须具有实用性,即可以达到国家中的一个或几个社会团体的共同目标或国家的某个目标;也就是说,一定要适应个人可能从事的职业;三是使公民建立以国家利益为基础的道德教育,这样的教育是绝对平等的,它应该排除奴隶、自由民、权威者和统治者之间的区别,用一种博爱的思想对待众生。

从教育学看国家观

我们可以根据教育学与国家理论之间的关系,详细地分析这三项任务。

第一,让孩子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我的教育目的在狭义上可以用“兴趣的多方面性”来说明,这里的多方面性又是开阔的,可以理解成用尽可能和谐的方式,进行各种平衡的能力培养,使每一个受教育的人可以从人的基本属性出发,对人的完美提出更深的道德要求。因此,教育的过程就是知道如何使个人弥补缺点,并达到一定程度的完美道德。教育的过程就是为了使每个人最大程度的获得完美,这种每个人所获得的完美代表了当前制度的社会性。这一点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对每个人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整个社会或整个国家的要求为基础,并保证不使个别的社会成员因为彼此缺乏理解和信任而导致矛盾,从而对社会的安定造成影响。

第二,进行分工化专业教育。

不仅仅是文化制度,在管理制度上,我要求每一名公民都要为国家做出一定的贡献,而且,这些贡献都会按照一定的标准,决定这个人在社会之中所处的地位。在目前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下,普鲁士王朝需要的有贡献的人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1)原料采集:对各种矿产以及生活必需品的采集、获取、开采和简单提炼;

(2)加工业:对采集到的原材料进行一次加工和二次加工,工厂起主要作用;

(3)商业:对商品进行销售和运输;

(4)教育与科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对他人的教育;

(5)各种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

(6)管理:官员对群众的管理和官员之间的管理。

对于以上六大领域,国家必须要针对具体特点,提供与之相适应的专门的教育,并且应该考虑如何衡量每个人的工作情况,对他们的贡献做出分级。

国家对每个公民的专业教育的具体流程应该遵循一定的正确方式,一般情况下,一个班级只学习一种即可。例如,一个学习工业和商业方面的技术和手段;另一个学习军事方面和格斗方面的知识,这属于保家卫国的范畴;第三个学习政治方面的关于社会阶层与管理的知识;第四个应该学习自然科学和艺术方面的东西。国家按照这样的方式给知识做好分类,才能培育出真正适合社会发展的精英学生。

按照传统的观点,国家是以公民的可利用性和能力作为运转动力的,所以,国家荣誉是相当重要的一方面。有了这样的限制之后,教育的目的和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受到了国家很大的限制。而我的教育理论的特点就在于,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要尽力摆脱国家对一个人在教育过程中的不利影响,也就是说,要尽量摆脱国家教育的束缚,因为我们的教育不是为政治利益服务的,也不是为了别人而接受教育,而是为了自己接受教育。这才是真正的平等,也唯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优秀的有差别的人才,使他们在教育结束后可以自由地在社会上生活与交际。但那些开始就由国家来安排教育项目的方法,本身就是违背国家的集体主义思想的。

我比较推崇家庭教育,或者雇用专门的家庭教师对孩子进行一对一的辅导,而不是单纯地依靠国家教育。这是效果最好的教育形式,因为只有依靠家庭教育,每一个学生的个性才能得以体现。

现如今,教育性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全面发展和专业化之间的冲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和融合,这从我的教育学理论中可以得到解释,从国家理论和我对普鲁士国家和学校的看法中也可以找到资料。

一个国家的终极理想是建立一个“有灵魂的社会”,而建立这种社会的基础就是把全面发展、专业化和国家理论联系起来。用正确的理论解释就是,国家必须通过管理和文化,公平地对专业化教育和个性化教育负责任。

所以,必须把全面发展和专业化这两个重大教育方向与普鲁士王朝的实际情况结合到一起,从国家的整体任务中推导出全面发展的教育内容,再由教育内容衍生出各种教育措施和方法。而现阶段,普鲁士学校的教育质量普遍不高,他们只是关注人文,却很少涉及自然科学的知识,更不用说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教育了。

总体上,我的教育学在学生最初阶段,是针对其全面能力的培养,到了后期,都会成为针对某一领域的专业化教育,使人们在当前分工明确的社会中可以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

某些时候,我对教育学和国家观、对社会教育和政治教育的态度,与启蒙运动中提到的进步理论是一致的。在启蒙运动的思想中,人们被要求进行全面性发展,并积极开展各种精英教育,而可以使人贡献社会的专业化教育必须要以这种精英教育为基础。当然,我有很多国家理念与启蒙运动的思想相违背,但对于教育的态度,我始终站在时代的最前沿。

第三,道德教育使公民具有社会观念。

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稳定,向全体公民提出了教育上的要求,但这个教育仅仅局限于专业化的教育,有很大的功利思想,不可能产生任何关于道德方面的影响力。准确地说,公民与国家在道德上产生关系的条件是精英教育,也就是专业化之前的教育,可以理解为“道德性格的力量”。

比较理想的道德教育是使每一位公民与国家同时受到一定的约束与规范,即上文提到过的五种道德观念的规范,我们用节俭、控制、努力、灵活和温柔等良好的性格同五种道德观念相融合。这五种道德观念是解决统治者、权贵、贫民和仆人之间的矛盾的最佳方法,这种以道德教育为基准的教育理论就是在培养公民的“社会精神“而这种精神是对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最大的善良。

我们的性格中存在着强大的道德观念,而行为就是这种道德观念的具体体现。这种行为在这里也可以叫做“道德活动”,在道德活动中,个人和国家的利益必须要统一,因此,对学生的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这个教育场所,要尽量走入社会。国家也应当对教育保持开放态度,让学生尽可能加入到社会体验当中,并且想方设法使学生的价值观同国家关系和道德关系结合起来。因此,国家应当使正在成长的学生去接触存在于社会中的各个关系,并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使学生感觉到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是受到限制的,并且离不开集体。以这种形式安排的道德教育能够教育学生产生集体意识和国家意识,并理解普鲁士王朝当前的物品占有关系与权力关系,明白道德的力量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证社会上各个阶级人群的和谐相处,从而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所以,教育学同国家的制度之间有着非常微妙的联系,一个人无论受到何种程度、何种方式的教育,他都要受到社会的限制。一方面,我的教育理论也受到了社会的限制,所以我必须在教育目的和方法上与普鲁士王国的政治制度保持一定的统一,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不能因循守旧,在重视人文教育的基础上,还应该不断强化专业教育。所以,我在很多情况下既不受到启蒙运动学者的青睐,也不被封建主义文化所喜欢。但我能够克服两者的缺点和理论片面性,我肯定存在于国家利益中的专业化教育具有较高的价值,所以,教育既包括精英教育中的完美性和兴趣多面性,也包括专业化教育中的实用性。两者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