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时间:2023-11-30 09:19:02

如果以上说法成立,那么它到底给我们带来哪些启发呢?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也许有人会说,那我们干脆就放弃道德论证和道德说理算了。当然不是这样。虽然道德论证的有效性比我们预期的要低很多,虽然我们正处在一个几乎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讲了道理也没有太多人会听的时代,但是我始终认为,对于知识人来说,尽可能清楚明白地讲道理仍旧是使命和职责所在。

但是,另一方面,知识人除了诉诸道德说理,还要学会重视情感教育。用中国人的老话说就是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乔纳森·海特写过另外一本著作,叫作《象与骑象人》,他把理性推理比作骑象人,把情感直觉比作大象;之所以把情感比喻成大象而不是马,海特说,这是因为大象比马更庞大,也更聪明,所以操纵大象要更加困难。海特提醒我们,在面对道德分歧和政治冲突的时候,如果我们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观点,就要学会跟大象交流,因为如果你想让对方相信违背他直觉的东西,他们会立刻找到理由来为自己的直觉做辩护,而且这种辩护几乎总能成功,所以除了要跟理性交流,还要学会直接诉诸情感,跟那头大象进行有效的沟通。

在结束这一讲之前,我想给大家再介绍一个休谟的观点。在论及一个人应该有的品德时,休谟举了一个例子,设想某人要把女儿许配给一个男孩,这个时候,张三说:这个男孩好啊,他为人正直仁慈,每一个同他交往的人都会得到公正良好的对待。李四说:这个男孩好啊,前程远大,一定会获得巨大的荣誉和进步。王五说:这个男孩好啊,他是一个社交达人,言谈举止机智高雅,豪爽而不做作,为人彬彬有礼,让人如沐春风。赵六说:这个男孩好啊,他面容安详,心灵宁静,宠辱不惊,能感受他是一个发自内心特别愉悦的人。

请问如果遇上这样的乘龙快婿,你会不会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在休谟看来,以上四个描述分别传达出四个品质:对他人有用,对自己有用,令他人愉悦,令自己愉悦。休谟认为这就是对“品德完美之人”的完整描述。坦白说,我认为这也是休谟的自画像,他的一生,就是在努力实现这四种品德的过程。

1776年8月25日,休谟因病死于爱丁堡,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讣告中这样评价休谟:“总之,无论在休谟生前还是死后,我始终认为,他在人的天性弱点所允许的范围内已经近乎一个全智全德之人。”